兩工程師涉姦酒醉女 首被告向友稱犯咗錯 提及有人推開他自己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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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工程師涉於聖誕節在酒店強姦醉酒女子,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案中首被告的一名友人作供,指涉案時收到首被告的WhatsApp訊息稱:「我犯咗錯」,又在語音訊息提及一名「竹升妹」被帶到酒店房。該語音訊息亦指,他和該女子性交期間,「個X樣由上推開我,自己嚟……」該名友人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首被告過往也曾向他分享艷遇,但稱那些屬「麻甩佬」的「吹水」,他又稱未聞首被告飲很多酒後會不舉。

首被告張慧豪(53歲)及次被告林蘊韜(37歲),同為工程師。二人同被控1項強姦罪及1項企圖強姦罪,指他們2022年12月25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3號皇悅酒店一房間內,強姦及企圖強姦X。

首被告張慧豪及次被告林蘊韜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知次被告洋名Johnny

首被告張慧豪的友人賴志遠作供,賴是一間建築公司的工程總監。他因工作關係,1996年認識首被告,並在首被告介紹下認識次被告,知其英文名字為Johnny。

首被告指Johnny提議訂房

於2022年12月25日下午,賴收到首被告發送的WhatsApp訊息,包括:「我犯左錯」,和「I m a broken apple.(我是個爛蘋果)」。此外,賴亦收到一個語音訊息,首被告提及「Johnny」提議訂酒店房間,首被告沒有意見,

稱X樣推開他後自己嚟

首被告又稱:「尋晚玩到5點鐘番去,其實唔記得啦啲記憶,我以為佢帶嚟條女,佢話係我帶番嚟,仲要唔係同枱,係竹升妹.....XX下 ,個X樣由上推開我,自己嚟……」賴庭上確認,該把聲音為首被告的聲音。

辯方指首被告喪妻後私生活變放縱

代表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指,首被告的妻子於2018年去世,首被告的私生活變得放縱,賴指有和首被告一同飲酒,但不覺得首被告的私生活放縱。賴同意,首被告有分享其艷遇,但因這些都是「麻甩佬」之間「吹水」,聽後一笑置之,所以未有追問艷遇的內容。

賴稱未聞首被告飲酒多會不舉

辯方指,首被告曾向賴稱,自覺仍有吸引力,「媾到女」,亦講及他飲很多洒後會不舉,賴指首被告未有提及。

案件編號:HCCC9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