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居民執拾與聽證會撞期 政府稱如有困難未上樓可另再安排
撰文: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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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至今滿4個月,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周五(27日)表示,將於4月20日至5月4日,分三輪安排宏志閣以外7座大廈居民上樓執拾個人物品。不過,政府安排的時間,與第三輪獨立委員會的時間完全重疊。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沒直接回應為何「撞期」,僅表示居民如有困難致未能如期上樓執拾,可向「一戶一社工」提出,待今輪上樓安排完成後,再安排上樓執拾。
政府周五(27日)公布宏福苑七座大廈居民的執拾安排,當中宏新閣最先,居民最快可於4月20日上樓,其後兩輪將每日開放兩幢樓宇,順序為宏昌閣、宏仁閣、宏道閣、宏泰閣、宏建閣、宏盛閣。
宏福苑居民回家執拾時間表:
.4月20日至4月22日:宏新閣
.4月23日至4月25日:宏昌閣、宏仁閣
.4月26日至4月28日:宏昌閣、宏道閣
.4月29日至5月1日:宏泰閣、宏建閣
.5月2日至5月4日:宏泰閣、宏盛閣
不過,政府早前公布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三輪七場聽證會的日期,在4月20日至4月30日舉行,時間與居民回家執拾物品的安排,完全重疊。
第三輪七場聽證會的日期:
1. 4月20日(星期一)
2. 4月21日(星期二)
3. 4月22日(星期三)
4. 4月23日(星期四)
5. 4月24日(星期五)
6. 4月27日(星期一)
7. 4月30日(星期四)
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如有困難 今輪完成後再上樓
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回覆稱,居民如有特別原因或實際困難致未能在安排的日子返回單位執拾,可以向「一戶一社工」要求政府在其他日期再作安排。政府將會因應接獲的要求和所涉的座數、樓層等,安排5月4日後的適當日子,即在這次上樓安排完成之後, ,讓這些居民再有機會上樓執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