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社署派表居民評回家心理狀態 專家籲列物品清單親友陪同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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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的災民4月20日至5月4日可回單位執拾物品,社會福利署向居民派發《重返單位前預備》,供居民評估自身健康及心理狀況等是否適宜重返單位。表格指,倘居民預計會在現場出現強烈情緒反映,或未有心理準備面對現場的焦黑牆壁及異味等,則不建議返回,可選擇以照片替代了解情況。

註冊組織心理學家黃仲遠建議,居民可在行前制定物品清單,上樓後專注尋找想拾回的物品,避免觸景傷情。執拾當日應安排親友陪同上樓,如過程中出現強烈情緒反映,可向陪同者抒發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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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若心理狀況未做好準備 建議不要返回單位

社會福利署向居民派發《重返單位前預備》,讓居民從5個範疇評估是否返回單位,包括物品重要性、健康與安全、心理狀況、支援網絡、預計管理及後續計劃。

居民需評估自身心理狀況,包括預計返回現場會否出現強烈情緒反應、是否已有心理准備面對現場焦黑墻壁和異味;若感到情緒受影響,是否有應對計劃。倘居民評估心理狀況未做好準備,問卷建議不要返回單位,可選擇以照片替代了解情況。亦附上國際創傷問卷(ITQ),列出人們在應對創傷性或壓力生活事件有時出現的問題,供居民自評。

少數單位結構嚴重損毀 只可容納一名居民進入

居民需填寫單位內是否有必須親自處理且無可替代的物品,如有則需列明;問卷亦要求居民評估健康狀況,包括是否患有呼吸系統疾病等,也不建議年紀較大的長者、孕婦、兒童及小學生、行動不便的人士上樓。

每戶最多可有4名居民返回單位一次,及在單位內逗留不多於3小時;部分單位內局部區域因結構損毀被圍封,相關單位只可容納最多2名居民進入;少數單位因遭大火焚毀,造成結構嚴重損毀,相關單位只可容納一名居民進入。政府會透過「一戶一社工」向有關居民交代情況。

社會福利署給居民的《宏福苑居民重返單位前預備》。(文件截圖)
社會福利署給居民的《宏福苑居民重返單位前預備》。(文件截圖)
社會福利署給居民的《宏福苑居民重返單位前預備》。(文件截圖)

禁穿拖鞋或涼鞋上樓 不建議用大型紅白藍袋裝物品離開

社署表示,上樓人士可考慮攜帶背包,以方便上落樓梯及帶走個人物品;鞋履要穿著保護性較強、防跣功能較佳的密頭鞋履,以避免被碎片或尖銳物體割傷,穿著拖鞋或涼鞋的人士會被拒上樓。

登記中心會提供樽裝水、小型紅白藍袋、垃圾膠袋,居民可按需要取用。社署表示,由於居民需要步行下樓梯離開,故此強烈不建議居民使用大型紅白藍袋,以免因負荷太重導致意外。居民須跟隨警員或民安隊隊員上樓,期間必須佩戴安全帽、外科口罩和防刮手套。居民須聽從在場警務人員及工作人員指示。

社會福利署給陪同者的《重返宏福苑單位陪同者須知》。(文件截圖)
社會福利署給陪同者的《重返宏福苑單位陪同者須知》。(文件截圖)

心理學家黃仲遠:居民如與人交談時仍會忽然哭泣 不建議重返單位

註冊組織心理學家黃仲遠指,倘若居民現時仍然情緒強烈,影響生活運作,例如與人交談時仍會忽然哭泣,則不建議重返單位。如居民仍然希望回去,則應安排親友陪同,行前亦可制定物品清單,上樓後專注尋找想拾回的物品,避免觸景傷情。

他表示,如執拾過程中居民出現強烈情緒反應,可暫停收拾並向陪同者抒發感受。一戶一社工亦可適時關心居民執拾情況,了解他們是否需要後續的情緒支援。

黃仲遠說,倘若居民現時仍然情緒強烈,影響生活運作,例如與人交談時仍會忽然哭泣,則不建議重返單位。(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宏福苑大火造成168人死亡,圖為死者被發現的位置。(01製圖)

上樓當日須知

1. 居民須帶同身份證明文件前往設於廣福社區會堂的登記中心,由社工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及讓工作人員核實身份。
2. 每名居民(包括不上樓的居民)會獲發一個辨識掛牌,並須掛在頸上以便識別。不上樓的居民會獲安排在特定地點等候。
3. 完成登記程序後,工作人員會向每位居民派發一套防護裝備(包括安全帽(及即棄髮網)、電筒、外科口罩和防刮手套)。每戶居民亦會獲派發一套衞生及其他用品,包括防蚊包、退熱貼。
4. 登記中心會提供以下物資:樽裝水、小型紅白藍袋、垃圾膠袋。居民可按需要取用。由於居民需要步行下樓梯離開,故此強烈不建議居民使用大型紅白藍袋,以免因負荷太重導致意外。
5. 居民須跟隨警員或民安隊隊員上樓,期間必須佩戴安全帽、外科口罩和防刮手套。
6. 居民須聽從在場警務人員及工作人員指示。
7. 出入樓宇時須使用臨時有蓋通道,並不要在樓宇旁邊逗留。
8. 居民首要照顧自己的身心狀況,上樓期間如感到不適,請立即通知同行的工作人員。
9. 切勿行近出現鬆脫或剝落現象的樓板、樑柱和牆身之混凝土或飾面。
10. 切勿推撞、調整、移動或拆除任何樓宇內的支撐物。
11. 部分單位的窗戶已破損,切勿靠近窗口位置,以免發生危險。
12. 部分單位內的樓板/牆身曾進行抽取混凝土芯和鋼筋樣本以進行測試,因而被鑿開的開孔會有鋒利邊緣,居民要特別注意安全。
13. 居民離開單位後,警方會用警察封條將單位入口封上,以示是次取物已經完成。
14. 如發現特殊異常,如特別聲響、新出現或加劇的裂縫或墜落物,居民必須按工作人員指示盡快撤離。
15. 居民取物完畢離開宏福苑前,請向現場工作人員交還辨識掛牌及可重用的防護裝備(包括安全帽和電筒),在通知社工後盡快離開。
16. 居民離開大廈後如感到不適,應立即求醫。
17. 如在離開後持續感到不安或難以平伏情緒,居民請聯絡「一戶一社工」安排輔導或臨床心理服務。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廈火災後單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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