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虛報經驗取牌照 認訛騙稱貪方便托人申請 官斥走後門押後判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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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工程署(機電署),詐騙取得電工牌照,以串謀欺詐等罪起訴20人。其中一案的被告今(3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其實符合申請資格,只是一時「貪方便」才以此方法申請牌照。裁判官劉淑嫻斥被告「走後門」,並稱這會令社會廉潔程度受損,指他不應心存僥倖,遂把案件押後到4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葉文林(39歲,電工)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指他於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月27日期間,與封德立和張熾標串謀詐騙機電署,即不誠實地向機電署職員虛假地表示葉文林於2016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受僱於通恒環保有限公司,負責設計、安裝和維修工作,從而誘使機電署職員為及代表機電工程署署長,核准和發出一份電業工程人員A級註冊證明書。
承認缺乏經驗支付3萬獲工作證明
案情指,被告有5年的相關工作經驗。在2023年1月向機電處申請電業工程人員A級註冊證明書(俗稱A牌),並向提交工作證明,有關申請於同月獲批。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缺乏經驗,當時透過朋友認識封姓人士,並支付3萬元獲得有關工作證明。
案件編號:KTCC 18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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