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警員開5槍 涉藏刀被告傷重不治 案押後待其死亡證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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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上月涉在青山公路持刀徘徊,警方試圖制服他時曾向他開5槍,無業男留醫10日後傷重不治。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蓄意傷人罪的案件,今(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押後待被告的死亡證發出,案件將於9月1日再訊。

被告鐘德炫(43歲,無業),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企圖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2026年3月21日,在葵涌青山公路 -葵涌段往荃灣方向近燈柱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刀及一支金屬桿,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另於同日同地意圖使警員劉皓明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劉皓明。

2026年3月21日凌晨發生警員開槍情況後,同日早上8時許,警方封鎖往荃灣方向青山公路葵涌段搜索子彈。(黃偉民攝)
2026年3月21日凌晨發生警員開槍情況後,同日早上8時許,警方封鎖往荃灣方向青山公路葵涌段搜索子彈。(黃偉民攝)
被告鐘德炫的案件今在沙田法院再提訊。

家屬有屬律師上庭應訊

被告的家屬今有聘請律師上庭應訊。控方透露,被告在3月30日晚上8時47分在醫院被確認離世,現需等待死者的死亡證,如若需要召開特別法庭,或再要押後本案。裁判官遂押後到9月1日再訊。

案件編號:STCC 111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