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曾簽放水工作單 保安認沒核實是否完工:他簽了名我就簽
撰文:陳萃屏 任葆穎 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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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1日)舉行首輪第七場聽證會,其中不少時間着墨於消防水缸的工程。聽證會展示數張涉及水缸「放水」的工作單,當中部分由管理公司置邦的高級保安黃百盛發出。
黃百盛作供指,沒聽過師傅質疑,要由消防承辦商處理,又承認沒核實是否已完工,稱:「他(木工及水工)簽了名我就簽名。」黃又稱,曾想過只有持牌消防承辦商才可放水的問題,但「師傅都無拒絕,咪照做囉」 。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舉行首輪第七場聽證會,宏福苑時任管理公司「置邦興業」木工李承富及電工羅國瑞先後作供,二人承認事前已知消防水缸放水需要消防牌照,羅國瑞指,仍放水是因為擔心有處分。(見另稿)
其後到「置邦興業」高級管理員黃百盛作供。證供顯示,黃百盛有份發出維修工作單,當中有兩張「放水單」由他發出,包括2025年8月28日發出的宏仁閣放水單。黃供稱,大維修承辦商宏業通知他,然後他便會出工作單。他記憶中,只有消防水缸發生過「發工程單」的要求。黃在書面供詞則稱,若本人去問過師傅,對方可以,便會發工作單。
他又稱,沒聽過師傅質疑要由消防承辦商處理。被問到如何核查,黃稱以「簽名為核實」,「他簽了名我就簽名」,承認沒核實是否已完成工作。
心中有質疑消防裝置只可由持牌商處理 惟「師傅沒拒絕咪照做囉」
黃百盛又指,已忘記管理處哪位職員指示他出維修單,也忘記當時置邦興業工程主任林文欣在否。黃供稱,心中有質疑消防裝置只可由持牌消防承辦商處理,但「師傅都沒拒絕,咪照做囉」。黃沒直接接觸「宏泰消防」、沒想過要再聯絡宏泰消防,「羅師傅(羅國瑞)都沒拒絕,就照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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