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留學女申永久居留被拒 涉郵寄1200元賄入境處人員被廉署檢控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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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4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請,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信件,金額為1,100港元和100元人民幣,意圖作出賄賂入境處人員;另一項控罪指被告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行政大樓,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案件今日(4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有逾期居留紀錄 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7年要求
被告為36歲女子汪素冰,報稱無業,於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學生簽證來港留學,其後再以訪客身份來港,並曾有逾期居留的紀錄。於2025年案發時,汪素冰正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根據相關程序,汪素冰必須先向入境處申請核實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資格,而該申請為免費。由於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7年的要求,其申請被拒絕。
被指向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信件
她其後於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當日向入境處居留權組人員提供現金賄賂共1,100港元和100人民幣,以協助被告批出其核實身份證資格的申請。廉署接獲入境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0月8日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行政大樓,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被告當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的辦事處作進一步調查。
被告今日並無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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