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建築被指拖欠分判商工程費用 被入稟追討2464萬多元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精進建築在涉及多宗致命工業意外後不獲續牌,該公司原本承建房委會東涌第100區公營房屋的發展計劃,其後亦被收回。有分判商稱已完成部份工程,並已購備建材,惟精進卻拖欠他們的工程費用,導致損失。分判商上周四(2日)入稟高等法院,向精進追2464萬多元。

原告龍興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

原告龍興工程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向精進追討逾2464萬多元。(黃浩謙攝)

坭井及地渠工程涉款1.16億

入稟狀指,精進原為東涌第100區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承建商。於2021年8月,精進聘用龍興為分判商,進行坭井及地渠工程,合約價值1.16億元。至2025年7月,房委會指精進放棄執行合約,終止和精進的承建商合約。精進和龍興之間的合約也因此終止,龍興因此向精進追討損失。

龍興稱已完成部份工程並購備建材

入稟狀指,龍興完成部份工程後,遞交申請要求精進支付該些工程的款項。惟精進曾經拖延支付,或沒有支付全部款項,甚至只是象徵式和隨意支付款項。龍興就被拖欠的工程費用,索償約1477萬元。此外,龍興亦向精進追討其他償失,包括龍興因進行工程以273萬訂購材料,並已運至地盤,但因分判商合約被終止,該些材料沒有被使用。龍興其後以87.8萬元,賣給另一間工程公司,損失約185萬元。

龍興就多項損失,向精進追討合共2464萬多元。

案件編號:HCA54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