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練涉非禮12歲女童 以改泳姿為由 要女童坐大腿兼摸胸
游泳男教練涉於灣仔摩利臣山泳池教學時,要12歲女童坐在他的大腿,又以改善泳姿為由,用手觸摸女童的胸部。案件今(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庭上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她表示當天在泳池練習蛙式,被告稱要改善她的泳姿,要她坐在其大腿上,並用雙手捉住其手腕,期間手指碰到女童的左胸。其後他又放在她的腋下,把她「秤」起放到水中,期間被告左手手指再次觸碰到她的左胸。
被告胡俊浩(26歲,游泳教練)否認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23年7月27日,在香港島灣仔愛群道7號摩利臣山泳池內猥褻侵犯女童X。
在水中被要求坐被告大腿
庭上播放事主X的錄影會面,她稱,案發時她12歲,被告是她的教練,當時正值暑假。案發當天,當天她因事遲到,其後在池裏練習蛙式,惟被告表示要教導她泳姿,叫在水中的X坐在其大腿上,雙手捉住其手腕向前撥,期間左手手指摸到X的左胸兩下。X形容,被告當時由其左胸中間向外摸。
X稱感害怕不知如何處理
X稱,當時感到害怕,不知道如何處理,故繼續訓練。被告指導完她蛙式動作後,把雙手放在其腋下,把她「秤」起放到水中,期間左手手指再次觸碰到其左胸。
池邊休息覺臀部有硬物觸碰
X其後在池邊休息,被告站在其身後,她有感臀部被硬物觸碰。她稱,當時只有被告在她身後,其手上亦沒有任何東西。X認為,當時臀部被被告的下體貼住,硬物是其陰莖。
X稱,她先是透過Instagram把事件告訴同學,其後再把事件告訴母親,並在其陪同下報警。
當日遲到曾遭被告責怪
X續接受辯方盤問指,她自小一起學習游泳。當天因她遲到,故被告曾責怪她浪費了半節課堂,她遂向被告解釋遲到原因。X同意她當時未完全掌握手部姿勢。X同意辯方所指,被告當時捉住她的手腕,矯正了她的動作約2-3下,其後被告亦有教導她蝶式。如果,惟否認以其身高而言,她根本無需坐在被告的大腿上。
辯方質疑若遭非禮應會刻意迴避
辯方指出,如被告確實曾經非禮,事主應該會刻意迴避。X解釋指,因為她當時不懂反應,亦害怕尷尬,故直到8月2日才向母親提及事件。
案件編號:ESCC303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