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練涉游班非禮女學員 官稱不能排除事主過敏 裁罪名不成立
曾任特約演員的游泳教練陳仲維,涉於2024年任教游泳班時,以手掌掃胸一46歲女學員的臀部,他否認非禮,案件今(1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布喜后裁決時指,被告是游泳教練,教授泳術時身體難免有觸碰,不能排除是X過度敏感而認為被告非禮,故裁定被告罪脫。被告散庭時與親友在庭外展示「清白」、「無罪」的標語。
被告陳仲維(61歲,游泳教練)否認1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6月21日,在紅磡大環山游泳池非禮女子X。
X稱覺被壓胸後見被告笑
事主X早前供稱,她當日練習水中呼吸及手部動作時,感到有手掌大力壓其右胸,並拉到左邊,維持2至3秒。她返回水面後,見被告在她左邊看着她笑,她認為被告不懷好意,且附近除被告沒有其他人,她認為被告當時的眼神似有不好的意圖。
覺臀部被篤覺得是硬的
X稱她當時90度彎腰站立,臀部翹起向外,雙手扶住池邊,被告再用下體先後觸碰其兩邊臀部。她感到被告下體興奮勃起,然後再「篤」落去,並覺得是硬的,同樣維持2至3秒。她便借故稱耳朵進水要休息,她指被告當時不斷說:「呢一個池呢就我大晒嘅,所有女人都鍾意佢(我),我嘴你就嘴你啦,你走唔甩。」
官質疑X在池中央大可以上水
暫委裁判官布喜后裁決時指出,性罪行的案件指控容易反駁難。X可以仔細交代非禮細節,亦可合理解釋為何案發後3日才去報警。但X指被告在泳池以很大的聲量罵她:「我嘴你就嘴你啦,你走唔甩。」布官認為泳池是公眾地方,有其他人在場,難以置信被告會如此瘋狂,膽大包天地說出這些話。
此外,既然X當時已到了泳池中央,大可以上水,但X卻選擇留在泳池半小時,繼續練水及與其他學員閒談,被告可以走近,令人費解。
X說法與證人Y說法有多處差異
布官又指, X的講法與身近投訴人Y的有說法有出入,如她對Y稱只感到被觸摸,但庭上稱除了感覺到,眼睛更追蹤到被告的手,這講法在庭上首次出現,X在早前的口供從未提及,令人懷疑是捏造。另外,X稱被告罵她的內容與Y所指的完全不同,削弱了其證供的可信性。
做划水動作才有身體接觸難信納
布官指,被告自辯時稱只有做划水動作時,才會與學員有身體接觸,認為說法難令人信納。被告聲稱的學員數目,與他向警方錄口供時有分歧,但被告堅稱兩者無抵觸,令人質疑他急於洗脫嫌疑,無理堅持有違邏輯的證供。
不能排除X過度敏感
布官總結指,被告教授游泳時難免會與學員有身體接觸,尤其他的太太亦同為女助教,大可從旁協助,被告沒有避嫌。惟X和被告過往的關係良好,教授泳術時身體難免有觸碰,不能排除是X過度敏感而認為被告非禮,裁定被告非禮罪脫。
案件編號:KCCC184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