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練涉在泳池非禮女童 押後至明年1.21再提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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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練涉在灣仔摩利臣山泳池非禮女童,案件今(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惟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離港。

被告胡俊浩。(陳曉欣攝)

被告胡俊浩(26歲,游泳教練)被控於2023年7月27日,在香港島灣仔愛群道7號摩利臣山泳池內猥褻侵犯女童X。

案件編號:ESCC 303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