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 被告稱要換律師 案5.21 再提訊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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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去年8月在港鐵荔景站偷影女子裙底,案件今(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男警稱需請新律師,他今天自行申請押後,以待律師交接及索取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准案押後至5月21日再訊,強調下次被告必須答辯。控方稱,若要審訊,會申請為證人設屏風及特別通道。
被告何家俊(39 歲,公務員),被控於2025年8月1日,在香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 X 同意。
案件編號:STCC 75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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