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向3女子頭髮滴白膠漿及尿 稱不甘心別人過得開心 准緩刑3年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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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聖誕節尾隨獨歸女子上天橋,涉向女子頭上滴白膠漿,被捕獲保釋時涉重施故技,再向兩女潑白膠漿和尿,警誡下稱不甘別人過得開心但他不開心,想破壞他們的快樂而犯案。男子今(13日)於沙田法院承認3項普通襲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稱,因沒有證據案中液體是被告的體液,判他入獄3個月,准緩刑3年,並稱:「希望做到警惕作用,唔好再犯事。」

被告張祉寧(34歲,廚師),今承認3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2月25日、2026年2月17日及19日,3度在沙田大圍車公廟路18號圍方外行人天橋(向田心村方向)及車公廟路遊樂場近燈柱遊蕩,而被告單獨在該處出現,導致3名分別姓何、姓鄧及姓鄺的女子,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被告張祉寧認罪被判囚3個月但准緩刑3年。(陳曉欣攝)

被告有非禮及遊蕩案底

庭上透露,被告有3項非禮和遊蕩等5項案底。辯方求情指,被告做廚工作壓力大,想釋放壓力,他作案時沒接觸到事主,他希望向事主道歉,深感悔意。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望法庭從輕發落。

女事主凌晨歸案被滴白膠漿

案情指,首名女事主在去年聖誕節凌晨經圍方商場的天橋歸家時,感到頭上有莫名液體,她轉身見到被告,欲對質之際被告逃之夭夭,事主報警求助。被告被捕後稱心情低落,見到別人很開心,想破壞他們的快樂,故用白膠漿滴在她的頭上。

再被捕稱心情不好求其搵人潑

被告獲警署保釋後,在今年2月兩度犯案,在同一天橋尾隨鄧女,鄧女當時未覺異樣,惟歸家後發覺頭髮和外套上沾有不明物體。同月,被告再在一個遊樂場向鄺女潑液,即場逃逸。被告在警誡下稱知道犯了遊蕩罪,直認心情不好:「求其搵人潑。」並承認向鄺女潑尿。據首名女事主提供液體的化驗結果顯示,液體不含血液、精液或唾液。

案件編號:STCC 74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