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村村長父子等3男 泊車口角襲姨甥女夫婦 官斥無悔意囚半年
大嶼山水口村村長陳玉基涉因泊車問題,與姨甥女夫婦先口角繼而動武,姨甥女的丈夫更被打至面骨骨折,陳村長涉與其兒子及另一男等3人一同施襲,最前被裁定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朱文瀚指,被告們至今仍否認施襲,認為他們毫無悔意,又指陳玉基作為村長,有責任保護村民而不是襲擊他人,判3人入獄半年。被告有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朱官拒絕。
3名被告:陳玉基(56歲,水口村村長)、陳永豐(57歲,裝修工人)及陳柏誠(29歲裝修工人)同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9⽉19⽇,在大嶼山嶼南道⽔⼝村43號屋外,分別襲擊潘姓女子及蔡姓男子,因⽽對他們造成⾝體傷害。
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有撰求情信
代表村長父子的律師求情指,首被告陳玉基在水口村成長,對村有深厚聯繫。他曾在市區從事裝修工作,在2006年因照顧母親搬回村住,並連續擔任15年村長,在活化和保育水口村上貢獻良多,包括與中大合辦保育項目,將保育推廣到村外。陳奮不顧身處理村務,有住市區的村民求助指與獨居水口村的母親失聯,陳攀上水管爬上抽氣扇入屋,發現老婦將其送院。數十名村民今日到場支持被告。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觀鳥會總監余日東都有為被告寫求情信。
指陳在村任協調者維繫村民和諧
辯方又指,陳玉基過往擔任村內的協調者,維繫村民和諧,今次不幸發生這件事,望法庭接納事件有違其本性,從輕發落另就案件延誤酌情減刑。村長兒子陳柏誠有參與舞獅,他熱衷維繫中國傳統技藝。
次被告陳永豐的律師指,陳永豐已得到教訓,不會重犯,另望法庭考慮到案件有延誤,酌情減刑。
村長至今仍堅稱作調停無打人
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指,陳村長至今堅持只是調停沒打人,其子則稱不在場,與裁決不符。陳村長稱他與女事主沒過節和仇怨,官不認為女事主會冒住妨礙司法的風險誣告,批被告意圖淡化件事,完全不可信,兩人毫無悔意。
男事主被打至面骨骨折
朱官續指,3被告糾黨行兇,女子丈夫遭硬物打至面部骨折,案情嚴重。村長有責任保護村民,不是襲擊他們,林偉強的求情信指村長可能一時衝動做違法行為。朱告考慮到被告無悔意及案情嚴重,就兩罪判監半年。被告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惟被拒絕。
女事主遭被告指無禮後被打
潘姓女事主早前供稱,案發當日她與丈夫到舅父家燒烤,他們在凌晨1時許欲離開,發現私家車被其他車圍住,她問村長陳玉基可否駛走旁邊的車輛,陳玉基指她無禮,二人發生口角,她指村長曾推她及打了她右觀骨一下。她的丈夫見狀上前幫忙,卻被另兩名被告包圍毆打,她在混亂中頭部被打了幾下,轉頭見次被告陳永豐,及見第三陳栢誠打她的右手臂,最後報警。
陳柏誠曾辯稱當晚在朋友家慶中秋
村長兒子陳柏誠曾辯稱案發當晚在一名李小姐家中慶中秋,聲稱打鬥時不在現場。惟朱官裁決時覺得這說法不可信,又指女事主與陳柏誠相識已久,能認出其容貌,相信陳柏誠當時在場。
案件編號:WKCC309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