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涉性侵繼女7年 事主13歲首被粗手摸胸 中三被姦後如常上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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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涉性侵繼女7年案,今(16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出庭作供。她稱約13歲時隨家人回大陸,她睡覺時覺得有人上了她的’床,並有一雙粗糙的手摸她的胸,之後該人回到地下睡覺。翌日繼父向她稱「上錯床」及「攬攬下」才發現大細不同。她稱之後再發生多次性侵事件,被告見她沒有投訴,開始變得更頻密,終在她諗中三未升中四時,趁其母洗澡時把她強姦。事主稱,她當時雖然很想向人提及事件,但因不想沒有了這個家,翌日起床「做番自己」,如常上學,繼續過日子。

被告PS,被控2項非禮、1項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和2項強姦罪。控罪發生於2014年4月至2021年8月間,X介乎13至20歲。

被告PS被控5罪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被告2011年取單程證來港

事主X今透過視像系統作供,透露於2000年在港出生。她的生父和母親離婚後,母親於2007年在內地和被告結婚,被告成為X的繼父。母親再婚後,為被告誕下兩子。於2011年,被告取得單程證後來港。於案發時,她們一家居於涉案寮屋。

回內地時睡覺時被摸胸

於2014年4、5月,X、X的一名胞弟、母親、被告於假期時返回內地東莞,探望被告兄長。晚上,他們一家在被告兄長住所留宿,其中X、母親和被告居於同房,X在床上入睡,母親和被告則在地氈睡覺。X指,睡覺時感到有人伸手攬住她。該手伸入其上衣和內衣放在胸部,重複摸了數次。X指,非禮時間為時不長,該人之後返回床下位置,繼續入睡。

被告翌日稱上錯床發現大細唔同

X指看不到非禮她的人,但形容該人的手粗糙,當時以為是母親所為。翌日早上,被告稱:「尋晚好似上錯床,攬住嗰人,攬攬下,大細好似有啲唔同」。惟X認為被告屬故意,指被告會知道自己非在床上入睡。

第二次事件遭有酒氣冰冷的手摸私處

X續講及,於2015年3月第二次遭被告非禮。她指,被告於當天晚飯時曾經飲酒。其後,她返回房間假裝入睡,實際上偷玩手機。於晚上11時許,有人進入房間,而X認為是被告進入其房間,查看她和胞弟昰否入睡。而那人坐到X的床時,她聞到對方滿身酒氣。X感到那人把手伸入其褲子和內褲,並摸至其私處,更嘗試「摸入去」。她隨即郁動身體,假裝睡醒,那人隨即縮手,然後離開房間。X指,見不到那人的樣子,但形容他的手「凍冰冰」。她並形容,被非禮時感到驚慌和焦慮,不知如何應對。

母曾遭家暴不想令她不開心

X指,曾經想過把事件告知母親,但最終未有這樣做。她解釋,母親曾經和X的生父爭吵,亦遭家暴,擔心母親知悉事件後會不開心。 她庭上謂:「我都唔想無咗個屋企,所以選擇唔出聲,忍住唔講。」

覺被告性侵她時也驚慌

X指,該兩次非禮事件後,被告的行為越來越過份。她憶述,於2015年4月某天晚上睡覺時,突然感到有人拉起她的右手,她摸到一些奇怪的東西。X睜開眼,向右望時看到被告的下體,被告「叫我郁」。其後,被告爬上X的床並壓著她,以下體磨擦X的私處。X當時沒有叫喊,但曾郁動身體掙扎。她指被告也感到驚慌,性侵約10分鐘後離開。

見X無投訴行為漸趨頻繁

她續指,被告知道她未有把事件告知他人,該些行為漸趨頻繁。於2015年數月內,被告約10次在住所內,要求X為他手淫。

中四暑假前首被姦

X又講述,將近升上中四的暑假前遭被告強姦。她指,母親於晚上洗澡時,被告把X帶到他的房間,並表示「佢想要」,X理解意指「性交」。X回應,其母親會隨時返回房間。被告把她推在床上,以身體壓著她,又用左手按著她的雙手。被告繼而脫去兩人的褲子和內褲,然後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與她性交。X稱她當時沒有性經驗,有感到痛楚。

被姦後其實很想與人傾訴

她又指,被告的下體原本沒有完全插入其私處,之後才完全進入,但在她體外射精。X用紙巾清潔並穿回褲子和內褲,然後到廁所清洗下體。清洗後,她返回房間睡覺時,仍覺得下體痛楚。她稱當時很想向他人談及事件,但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加上:「唔想無咗呢個屋企。」她因此未有把事件告知其他人。翌日早上「做番自己」,如常上學,「繼續過日子」。

案件編號:HCCC24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