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酒吧命案 8男涉誤殺稱非預謀 官指情況接近謀殺押後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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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柯士甸道一間酒吧疫情期間發生黑幫打鬥,「和勝和」的顧客和「14K」的「睇場」發生爭執,顧客一方之後召喚更多成員到場,「睇場」寡不敵眾,其中一人被玻璃樽掟中頭後再被襲擊,終重傷死亡,另外亦有其他人受傷。控方後來檢控8男,其中6男認誤殺,另兩人經審訊亦被裁定誤殺罪成。其中7人今(20日)在高等法院求情並指事件非預謀,有律師更建議判監4.5年至8年,惟法官陳慶偉指本案嚴重情度接近謀殺,押後判刑並會稍後通知控辯雙方判刑日期。

8名被告全部涉誤殺罪

本案共有8名被告,其中2人:陳政希(29歲)及王永滐(27歲),經審訊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兩人亦被裁定意圖傷人罪成,王被控的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亦成立。

另6名被告開審前已承認誤殺及傷人等4罪,他們包括:被告楊鎮邦(46歲)、謝展聰(34歲)、楊焯熙(28歲)、蔡旻龍(27歲)、黃朗祺(31歲)和許有謙(39歲)。除蔡旻龍稍後求情,其他被告今透過代表律師求情。

男子麥志健被送院時已告不治。(資料圖片)
涉事的樓上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資料圖片)
涉事的樓上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資料圖片)

官指陳及王是案中主犯

被告陳政希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同意本案涉及黑社會打鬥,本案死者麥志健倒地後,仍然繼續被襲,但指麥打鬥時亦使用武器,過往相類案例,其誤殺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4.5年至8年。惟法官指,陳政希及王永滐雖然被裁定誤殺罪成,但案情顯示麥倒地後,未即時去世,仍然受到襲擊,且麥身上有30多處傷勢,都是一分鐘內做成,認為本案接近謀殺,而陳政希及王永滐是案中主犯。

辯方指打鬥非預謀

被告王永滐的代表大律師則指,本案因一些無謂的爭拗引發打鬥,並非有預謀犯案。案中是一名叫「嘉星」的男子以玻璃樽掟中麥,認為陳政希和王永滐的角色較「嘉星」輕。辯方求情時亦指,楊焯熙只是為協助朋友,才愚蠢犯案。至於黃朗祺和許有謙則指,他們不是案中的主腦。

死者是酒吧睇場

所有被告涉及的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10月6日誤殺麥志健,和襲擊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案情指,涉案酒吧的其中一個老闆為謝展聰(花名「聰頭」),屬黑社會「和勝和」成員。酒吧有多名「睇場」,包括本案死者麥志健(36歲,下稱:麥),和另3名傷者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他們則屬另一黑社會幫派「14K」的成員。

部份被告是當晚的酒吧顧客

於2020年10月5日晚上,多名「和勝和」成員包括謝展聰、陳政希、王永滐、楊焯熙、蔡旻龍和一名叫「嘉星」的男子,在酒吧的其中一間房間飲酒。而多名「14K」的成員,包括一名叫「魚旦」的男子,亦到該酒吧飲酒。

爭執後有人吹雞叫更多成員到場

凌晨時分,在場飲酒的「和勝和」和「14K」成員爭執,「睇場」嘗試分開兩伙人,但兩伙人隨後發生打鬥,謝展聰則「吹雞」召喚更多「和勝和」的成員到場,楊鎮邦、黃朗祺和許有謙因此到達酒吧。

睇場寡不敵眾捱打

多名「睇場」寡不敵眾,被「和勝和」的成員拳打腳踢,又遭人掟酒樽、酒杯和酒壺等。其中「嘉星」以玻璃樽掟中麥的額頭,麥因此倒地,陳政希及王永滐向已倒地的麥繼續施襲。麥被襲後躺在血泊中,救護員到場時,麥已沒有呼吸和脈搏,他隨即被送院,扺達醫院前已宣告不治。此外,同案三名「睇場」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亦受傷。

案件編號:HCCC39、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