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酒吧命案 「睇場」被玻璃樽擊中頭倒地 兩男涉見狀繼續打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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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柯士甸道一間上樓酒吧,5年前疑發生黑幫打鬥,釀成1死3傷,兩名男子被控謀殺和有意圖而傷人等罪。他們否認指控,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案情指,兩名被告屬黑社會「和勝和」成員,他們和其他成員到涉案酒吧飲酒,和另一黑社會「14K」的「睇場」爭執。兩被告的人士再「吹雞」召喚更多人到場,兩幫人馬發生打鬥,「14K」一伙寡不敵眾。負責「睇場」的事主被人用玻璃樽掟中頭部倒地,兩被告見事主倒地後涉繼續襲擊,包括用酒壺打他,事主最終死亡。

兩名被告:陳政希(28歲)及王永滐(27歲),被控1項謀殺和2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2020年10月6日,連同他人謀殺麥志健,和意圖使溫少龍和蔡亮身體受嚴重傷害。王永滐另被控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同日連同他人襲擊馮飈南。

涉事的樓上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資料圖片)
涉事的樓上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資料圖片)
數名傷者被送醫院治理。(資料圖片)
男子麥志健被送院時已告不治。(資料圖片)
數名傷者被送醫院治理。(資料圖片)
數名傷者被送醫院治理。(資料圖片)
數名傷者被送醫院治理。(資料圖片)

事主在酒吧任睇場

控方開案陳詞指,涉案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金門商業大廈一樓,其中一個老闆為「聰頭」,屬黑社會「和勝和」成員。酒吧有多名「睇場」,包括本案的死者麥志健(36歲,下稱:麥),和另3名傷者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他們則屬另一黑社會幫派「14K」的成員。

為不明原因吵架引發兩幫人推撞

2020年10月5日晚上,多名「和勝和」成員在酒吧的其中一間房間飲酒。兩名被告是「和勝和」成員,首被告的「大佬」是「聰頭」,3人同晚先後加入。至凌晨時分,眾人在該房間外爭執。控方指,他們的爭執原因不明,可能是「和勝和」成員「嘉星」,和另一名叫「魚旦」的人爭執,亦可能因當時正值疫情,酒吧只可以營業至晚上12時,要求顧客離開引起。

麥所屬一伙寡不敵眾

「和勝和」和「14K」兩幫人馬推撞後,「和勝和」的人馬返回房間,並「吹雞」召喚更多「和勝和」的成員到場,之後兩幫人在酒吧內打鬥,麥所屬的「14K」一伙寡不敵眾。

眾事主被掟酒樽酒杯及酒壺

兩名被告、「嘉星」和男子A衝向麥和馮飈南,並以酒樽、酒杯和酒壺掟向他們,麥和馮恉有受傷,其中「嘉星」以玻璃樽掟中麥的左額,麥因此倒地。其後,「嘉星」和男子A離開,兩名被告向已倒地的麥繼續施襲,包括用酒壺打麥。同案三名傷者被首及次被告等「和勝和」一伙的人掟玻璃樽等。「和勝和」人馬一度離開酒吧,其後首被告等人折返繼續施襲。

救護員到場時麥已無呼吸脈搏

控方指,麥被襲後躺在血泊中。救護員到場時,麥已沒有呼吸和脈搏,他隨即被送院,扺達醫院前已宣告不治。法醫指,麥的死因為頭部傷勢。

兩被告只認曾掟玻璃樽

案發後,首被告到多間酒店房間躲避,至同月10日被捕。他在警誡下稱,曾在酒吧向麥掟酒樽,但否認殺人。他在錄影會面稱,麥倒地後,他便離開,控方指其說法不實。次被告則於同月30日被捕,他在警誡下稱:「我無殺人,我剩係用玻璃樽掟佢哋」。

案件編號;HCCC3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