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酒吧命案 證人叫客離開 被反問:我係老闆唔可以飲夜啲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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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酒吧一名「睇場」疑遇襲身亡案續審,在事件中同告受傷的一名酒吧職員今(26日)作供,他稱案發時正值疫情,酒吧在午夜12時要關門,他凌晨通知在房的客人要離開,惟其中一房的客人,是屬「和勝和」的「聰頭」,他亦是該酒吧的老闆之一,「聰頭」見他時反問:「我係老闆,我唔可以飲夜啲咩?」他感到房內眾人不滿,並發生碰撞,他的衣服被扯爛,後來更有5至6人衝入酒吧,全部自稱屬「和勝和」,場面更混亂,他與其他「睇場」等人被投擲玻璃樽、玻璃杯等,最後逃到大房暫避,並見其中一名「睇場」後腦流很多血。

兩名被告分別為陳政希(28歲)及王永滐(27歲),他們被控1項謀殺和2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2020年10月6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謀殺麥志健,和意圖使溫少龍和蔡亮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兩人。王永滐另被控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同日連同其他人,襲擊馮飈南致造成他的身體受傷害。

涉事的樓上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資料圖片)
男子麥志健被送院時已告不治。(資料圖片)
數名傷者被送醫院治理。(資料圖片)
數名傷者被送醫院治理。(資料圖片)

溫稱曾與首被告在另一酒吧共事

獲豁免予起訴的證人溫少龍作供指,年輕時加入黑社會「14K」,曾於尖沙咀多間酒吧任「睇場」。他在柯士甸道一間酒吧工作時,首被告陳政希「P仔」是該酒吧的侍應。

N1的睇場多屬「14K」成員

於2020年7、8月起,溫在涉案酒吧「N1」任「睇場」,當時酒吧的其中一個老闆是「聰頭」。「N1」的其他「睇場」包括本案的死者麥志健、「阿明」、馮飈南「阿南」、蔡亮「阿亮」,他們都屬「14K」成員。

不知首被告是否黑社會成員

他續指,「P仔」常和「聰頭」到「N1」,溫一星期見到綽號「P仔」的首被告至少2、3次。溫指「聰頭」是「和勝和」成員,和「P仔」屬朋友關係,但他不肯定「P仔」是否黑社會成員。

通知客人離開時發生衝突

於2020年10月5日晚上,「聰頭」和「P仔」等人在「N1」其中一個細房飲酒。因當時正情疫情,酒吧只能營業至午夜12時,溫於午夜時分進入細房,通知其中一間房的客人飲完他們的酒要離開。「聰頭」反問:「我係老闆,我唔可以飲夜啲咩?」溫回應指,需跟從政府規定,希望不要為難他。

聰頭打電話後不久有5至6人衝入

溫續指,眾人對他不滿並發生推撞,他的上衣被扯爛後,離開房間,並見到「聰頭」打電話。約10分鐘後,5、6人衝入酒吧,他們自稱屬「和勝和」成員,場面開始混亂,有人在吧枱打架,其後投擲物品,溫等人因此退入大房。他形容當時不停被投擲玻璃樽、玻璃杯,但未能道出是誰人掟雜物。打鬥後,「阿南」指麥後腦流很多血。溫的右眼亦被白蘭地酒樽掟中,頭部流血。

細房的人亦曾與魚旦口角

辯方盤問時指,根據溫於2020年10月6日錄取的口供,細房內的人和「睇場」的爭執,是因酒吧需要午夜關門引發,惟他於2022年錄取的口供,除了講及該原因,亦指他聽到細房的人和一名叫「魚旦」的人 口角。溫不知道他們為何口角,只聽到「魚旦」曾稱:「唔俾面佢。」溫遂把「魚旦」帶到大房。

溫指該說法屬實,但他和細房的人爭執,則是因酒吧要關吧,他催促房內的人飲完酒要離開而引起。他又指,「魚旦」不屬「N1」的人,但曾到該酒吧飲酒。

辯方指麥在天花板取出膠棍

辯方續指,作為「睇場」,溫等人需要武器保護自己,溫否認。辯方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麥在「N1」近門口的天花板,取出至少兩支膠棍。溫指,他不知道天花板收藏膠棍。

案件編號:HCCC3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