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任偷公司1500萬還13萬 原囚77月 官稱計錯數改判78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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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涉於6年間多番假冒東主簽名,虧空公款逾1,500萬元。主管上周五在高等法院承認5項盜竊罪,暫委法官李頌然判他監禁6年5個月,並透露主管涉案時認識一名性工作者,兩人其後拍拖,他把偷取的金錢都花在女友和賭博上。李官今(28日)在高等法院再開庭,承認早前錯誤計算刑期,重新計算後,改判被告監禁6年6個月。

被告譚俊鋒,48歲。他承認5項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17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間,從他任職,從事派對用品的公司DSL Holding Limited盜竊多筆款項,合共約1,565.2萬元。

被告譚俊鋒高等法院原囚77月,現被改判78個月。(黃浩謙攝)

李官發現上周計算有誤今開庭改判刑

李官上周判刑時斥責,被告有預謀犯案,計劃精密。他冒簽公司東主的簽名,並訛稱偷取的款項是向供應商付款。他於6年間偷取涉款,當中涉及逾400次交易。同時,法官考慮被告被公司解僱後,主動披露犯案,並償還13萬元,因此酌量減刑,最終判囚6年5個月。李官今指早前計算刑期有誤,改判被告6年6個月。

案件編號:HCCC34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