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電子煙|控煙酒辦蘭桂坊巡查沒票控 廣州客指法例不影響體驗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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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法例生效第二日(5月1日),衞生署控煙酒辦人員晚上在中環蘭桂坊一帶巡查約半小時,並向酒吧、市民及旅客派發傳單,其間未有人遭票控。記者在晚上7時至8時期間在場觀察,未見有人吸食電子煙。有廣州遊客表示,本身對煙比較敏感,故不支持身邊的人吸煙,認為法例不影響遊客體驗。
晚上6時許,控煙酒辦人員在中環蘭桂坊一帶巡查,並向在場人員派發傳單,告知他們新法例的注意事項,其間未發現有人違例遭票控。記者於其後一小時在場觀察,亦未見有人吸食電子煙。
廣州遊客馬小姐表示,從小紅書中得知相關法例已生效,認為不會影響旅客來港的體驗,「因為我本身自己對煙就比較敏感嘅,我唔支持身邊嘅人食煙。」內地五一黃金周長假期今日開始,她說,是次是她第三次來港旅行,第一次來蘭桂坊,「嚟感受吓節日人多唔多」。她此行打算逗留兩日一夜,沒有行程計劃及預算,「反正見到啲有鐘意嘅,啱feel(感覺)嘅咪買」。至於對香港的感覺,她形容港人熱情且有禮貌。
澳洲遊客Vivian及Maggie指,從飛機廣播中得知不可以帶電子煙入境。Maggie表示,不喜歡抽煙的味道,即使是電子煙的氣味亦不想嗅到,認為新法例能改善遊客的體驗。她說,以往曾多次到訪香港,此行打算在港逗留約7天,打算到油麻地廟街等景點,沒有消費預算。她認為,香港是一個很時尚的地方,包容度很高,同時付款也十分方便。
由周四(4月30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即使只隨身攜帶亦屬違法,輕則被票控罰款3,000元,若違例品超出指定數量,最高更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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