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高層涉紅山半島襲妻 事主無傷勢兼非無原因誣告 裁被告罪脫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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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高層涉在紅山半島住宅襲妻案,被告妻聲稱被告當時失業,容易發怒,她有天要理髮叫被告看管孩子而爭執,並遭被告毆打。裁判官林子康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時指,妻子供稱被告襲擊其頭頂8下,她用手擋住,但她的頭頂或手臂,都沒有任何傷勢,令人摸不着頭腦。此外,妻子向警方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並不完整,她事後的行為,亦有不合理之處,作供時亦多次迴避辯方問題,認為如果本案的指控成立,對妻子爭奪兒女撫養權及贍養費會有重大影響,反映她並非沒有原因誣衊被告,故裁定被告罪脫兼得訟費。

被告董凱鐿,54歲,TUNG, KENNETH HOI-YI,被捕時報稱無業,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25年4月19日,在香港島赤柱白筆山道18號紅山半島4期7座某室內襲擊中國籍女子鄧春美。

被告董凱鐿就被控襲擊妻子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陳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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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鄧春美被辯方指也曾向被告董凱鐿施行家暴,及曾索贍養費每月28萬。(陳蓉攝)
被告董凱鐿的表妹蕭善敏(圖)供稱,案發當晚有與被告一家飯局,但無察覺各人有異常。(陳蓉攝)

事主作供時指被告當時失業容易暴躁

控方早前傳召事主鄧春美作供,指被告在2025年2月被滙豐銀行解僱,往後一直情緒不穩,比較容易暴躁。鄧形容:「基本上我哋同佢講嘢都唔喜歡。」又指因被告易怒,家中的氣氛緊張,眾人都不想與被告接觸。

著照顧孩子被告突然情緒爆發

在案發當日,她與被告更衣準備出門,期間她表示午飯後想去理髮,希望期間被告可以幫她照顧孩子約2小時。被告心生不滿,突然情緒爆發,大聲地呼喚兒子及次女的名字,又問他們:「What did I do to you ? (我對你們怎麼了?)」鄧於是問次女:「係咪想爸爸陪你多啲?」次女說是。

被告罵事主屋邨妹兼揭子女關係

此時,被告突然情緒激動,辱罵鄧「Low educated(低教育水平)」,又指她是「屋邨妹」和「潑婦罵街」。他再問兒子和次女,知不知道長女並非他們的親姊。

事主指被告曾拳打其頭頂

其後被告用雙手把鄧推倒床上,再跪上床用拳頭拍打她的頭頂約4下,幾秒後又再次襲擊。鄧稱,在被襲擊時,她雙手交叉,握拳放面上保護自己,我其後滾到地上以避開被告。她隨後大叫:「有人打人呀!」兩名子女亦跑出房外,被告緊追,她亦追住被告跑出。

被告母跪地求被告停手

鄧憶述,被告追住兒子跑到廚房,她因擔心被告不知道會對兒子做甚麼,以及想保護兒女,亦緊隨其後。鄧表示,當時兒子與傭人躲入工人房鎖門,被告的母親情緒激動,跪在廚房求被告:「唔好再咁樣。」

醫療報告未見事主頭頂有傷

事主並未即時報警,她當晚一家人並有與被告的表妹等人晚飯,表妹為辯方作供時亦稱,未覺被告一家人有異常。事主承認,後來被告提出離婚,她在諮詣律師意見後才報警。醫療報告未發現事主頭頂及手有傷勢。

若被告在前方難打到事主頭頂

裁判官林子康指,事主曾供稱遭被告推倒在床上,背脊向後靠,被告再拍打她頭頂8下,惟林官質疑,若然被告真的站在事主前方,其實難以打到她的頭頂。而且事主稱受襲時有用雙手護臉,但她的手卻沒有任何傷勢,令人摸不着頭腦。

難確定前額紅斑是否與本案有關

就醫療報告所指,事主的頭頂上有紅斑,但是傷勢照片則是反映前額頭皮,而有關的紅斑與本案有關,則沒有清楚的答案。事主在案發之後驗傷,院方亦沒有處方任何藥物、藥膏,亦沒有記錄事主頭部感痛楚的說法,與曾經被大力襲擊的說法不一。

事主事後再客廳並無檢查傷勢的動作

林官表示,事主曾供稱在案發後與被告保持距離,惟從事主提交的閉路電視可見,案發後她和被告的母親坐在客廳,沒有摸頭檢查傷勢的動作,走路亦無需攙扶,步伐正常。

閉路電視片段出現跳格

林官表示,有關的閉路電視片段出現了4個跳格的情況,雖然事主解釋是由鏡頭的動態感應功能所致,但部分片段卻有出現畫面沒有人,但鏡頭持續收音的情況,當中更巧合地令事主的說話在兩個分段中無縫連接。林官稱,事主表示不懂得下載完整的片段,於是把屏幕錄影的片段呈交警方。

官質疑可以向他人尋求技術支援

林官質疑,事主其實可以向其大女、律師,或警方尋求技術支援,到底她是刻意令片段無法輸出,抑或只是大意,則無從得知。基於所呈交的片段不完整,林官最後決定不給予該片段任何的比重。

案件編號:ESCC12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