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要7歲男童口交 稱幼時亦曾被性侵 認控制他人有快感
有性侵兒童前科的年輕補習教師,為一名6至7歲男童補習的8個月內,多番用口罩蒙男童雙眼要他口交,男童不從會指這是訓練。案件原定今(20日)判刑,辯方再作求情時透露,被告認有戀童癖,並透露他在5歲時亦曾遭幼稚園男老師性侵,可能導致他處理人際關係時有偏差,他亦承認控制他人有滿足感,心理報告指他重犯機會高,但被告願意接受治療。法官譚思樂稱需時考慮案例,把案押後至5月27日判刑。
被告吳天宇(24歲,補習老師)承認9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餘下4罪獲存檔法庭。案發在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4月10日,九龍城某單位內,非禮年齡16歲以下的男童X。
被告在大學讀酒店管理
辯方已呈遞書面求情,指被告在大學讀酒店管理,心理報告顯示被告不善表達情感,理解社會規範有困難。被告在5歲時遭幼稚園男老師性侵,可能導致他處理人際關係時有偏差。此外,被告控制別人時會有滿足感,他為犯罪感到愧疚,願意承擔責任。辯方直言,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的重犯機會高,但被告願意接受治療。
要男童X跪下口交兼吞精
案情指,被告自2023年8月起上門為男童X補習,案發時X的父母均在外工作,只有家傭在家。首次事件發生在8月9日,當被告在X房間上課時,叫X坐在他對面,被告用自備的口罩,戴在X的眼上,讓X為他手淫,X依從。及至2024年3月,被告同樣用口罩遮蓋X的雙眼,要求X跪低為他口交,被告射精後叫X張開口,指示X吞下。
父母裝CCTV拍到非禮過程長達18分鐘
X對被要求吞下的事感到嘔心,並覺液體有味,事後告訴母親,但其母不肯定是否屬實,故未有報警。被告其後繼續向X施淫,X告知父親。父母期後在房間設置閉路電視,並監察被告行為,終揭發被告要求X口交及吞精,影片顯示被告犯案時間約18分鐘。
被告認若X不服從會指這是訓練
被告在2024年4月中旬被捕,警員在他身上搜出2個口罩。被告承認犯案,其行為沒得到X同意,並指當X不服從他時,他會說這是一種訓練。
案件編號:DCCC 96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