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性誘識兒童首四月錄40案 年內就兒童用社交媒體更新健康建議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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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網上性誘識」案件指18歲或以上的性罪犯透過互聯網認識17歲以下的受害人,進而性侵犯,保安局今日(20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提問稱,警務處過去三年錄得 2,156宗侵害兒童性罪行案件。因應涉及「兒童網上性誘識」虐兒案件嚴重性,警務處去年起有系統地統計數據,去年錄得100宗相關案件,今年首四個月亦錄40宗案件。

「兒童網上性誘識」案件指18歲或以上的性罪犯透過互聯網認識17歲以下的受害人,進而性侵犯。(資料圖片)

葛珮帆在提問問及政府有何措施避免兒童接觸網絡上色情資訊,並會否參考外國經驗,研究就兒童使用社交媒體進行規管。保安局指,去年施政報告宣布衞生署將更新相關指引,以減少使用社交媒體對兒童及青少年健康的影響,而「使用電子屏幕及社交媒體對兒童及青少年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正檢視最新科學證據、其他國家和地區有關發展和經驗及專家意見,以期今年內就兒童及青少年使用電子屏幕及社交媒體提出更新的健康建議。

保安局指,政府將持續密切監察涉及侵害兒童的性罪行的趨勢,並採取適切執法行動與宣傳策略,全方位保護兒童。政府正積極研究落實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 2019 年《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以及 2022年《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報告書中的建議,以全面檢視並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包括加強對兒童的法律保障。

今年下半年公布性罪行改革建議 目標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

政府計劃於2026年下半年就性罪行法例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進行公眾諮詢,隨後於2026 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