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助電騙黨盜公司3100萬 稱被屈在國內提港獨 官不信囚55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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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會計涉偷取她任職證券公司的戶口的編碼器,並助他人用以轉走公司3100萬元,她早前承認10項洗黑錢罪,法官陳慶偉今(2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曾收到電話,對方自稱屬「國安公署」,指被告在國內發布港獨言論,之後又指她捲入詐騙案件,被告被蒙騙,才向來電者提供公司戶口資料等。惟法官不接納其說法,認為被告知道該些來電者目的,她亦積極參與,判她入獄4年7個月。

女被告黃佩珊,40歲,承認10項洗黑錢罪,指她於2021年11月8日,清洗約3100萬元黑錢。

高等法院。(黃浩謙攝)

求情稱被指在內地發港獨言論而受騙

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曾收到電話,來電者自稱屬「國安公署」,指被告在內地發布港獨言論,其後又指被告涉及另一宗詐騙案件。辯方指,被告一直被蒙騙,才向來電者提供公司戶口資料等。

官指被告大學畢業不信她會相信說法

惟法官不接納辯方說法,指被告大學畢業,是知識分子。此外,被告案發前沒有前往內地,也沒有內地的電話號碼,不可能在內地發布港獨言論。法官指,被告當時大可報警。

認為被告知來電者目的並積極參與

法官續指,被告是會計專業人士,應該警覺,惟她沒有這樣做,反而盜取公司的保安編碼器,並操作使用它們,讓來電者提取公司戶口的款項。法官認為,被告知道該些來電者目的,她亦積極參與其中,案中亦涉及中港的非法集團。若沒有被告參與,戶口的款項不會不翼而飛。考慮以上因素後,法官判被告監禁55個月。

公司戶口一個早上被盜走3100萬

案情指,被告2019年起在昇悅證券任會計文員。該公司在交通銀行設有兩個戶口,若公司需於銀行的網上理財進行交易,需使用兩個保安編碼器,以輸入和批准交易指示。於2021年11月8日早上,公司的兩個戶口有10項未經授權的提款,涉款3100萬元。公司副總裁收到銀行短訊後,即致電銀行凍結戶口,並成功阻止另外3筆共值1400萬元的交易。

被告稱事發前3個月收疑似電騙電話

被告翌日被捕,她警誡下稱懷疑受騙,並在錄影會面稱,她在同年8月,即案發前約3個月,曾收到一名自稱國安公署人員的電話,該人員指被告的登記電話涉及刑事案。被告之後和來電者定時以WhatsApp聯絡,來電者要她定時在網上簽到,並要租用酒店房間進行視訊通話,並要提供她的個人戶口資料。

指來電者要她偷編碼器

其後,該來電者要求查閱被告公司的戶口,又要她拿取編碼器。她感到奇怪,認為沒有編碼器亦能查賬,但她為想盡快脫離此事,便到辦公室搜尋,並在案發前偷取到公司的兩個編碼器。

她在酒店房向來電者提供一次性編碼

案發當日早上,被告在紅磡都會海逸酒店的房間,與來電者進行視訊通話。她使用兩個編碼器10多次,包括在編碼器輸入來電者提供的數字,並向對方提供一次性編碼。

案件編號:HCCC18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