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涉8天5姦女友 被告稱每次均在和好後性交 指女友認鍾意被虐
無業男友涉在8天內在住所毆打和5度強姦女友案,今(2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播放被告被捕後的錄影會面。被告稱發現事主相與其他男性外出,甚至出軌,兩人在涉案數天多番口角,事主之後稱只是「貪玩」,表示會改,兩人多次在和好後性交,他並無強姦事主。被告承認曾掌摑事主一次,除此之外沒有施襲他。他又稱與事主交往後性交逾百次,更指事主自稱「M底(被虐狂)」,她曾稱鍾意被虐待,及喜歡「窒息性性愛」,他都是按事主要求掐其頸,並指事主更曾嫌他不夠大力示意他更用力。
被告麥嘉豪,23歲,無業。被告被控5項強姦和3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在屯門湖景邨湖翠樓某單位5次強姦X,以及3次襲擊X。
稱兩人拍拖後曾性交約100次
控方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他指於2023年7月和X拍拖,事主其後搬至他的住所,每月約有2至3天返回自己的住所居住。被告亦指兩人拍拖後,曾性交約100次。
兩人因X上網約仔吵架
被告續指,X於同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期間,亦到他的住所留宿。在該段時間,兩人為X「上網約仔」,相約其他男性外出一事,多番口角,期間X表示她只是「貪玩」,又表示會改。
指X要求被掐頸並要求他大力點
至10月29日時,被告發現X出軌,曾摑對方5、6次。X當時亦有自摑,又表示會改變及:「做番好。」兩人最終和好並性交。在性交期間,X著被告掐她的頸。他解釋,X自稱「M底」,指「佢(X)話鍾意被虐待」、「鐘意窒息性性愛」。X並認為被告掐得不夠大力,捉被告的手以更大力度掐她的頸。
每次都是和好後性交
被告否認在涉案數天強姦X,指兩人當時每天都有性交,而且都是在兩人和好後發生。他又指,除了29日掌摑X外,沒有再襲擊她。
只曾扯X的頭髮
就X聲稱於11月2日遭被告襲擊,包括用膠凳打頭,被告稱他只曾扯X的頭髮,但否認施襲。
疑X不忿被告不要她而誣告
至11月5日,被告表示接受不了X出軌,X問:「係咪唔想見到佢?」被告回應稱:「你走啦。」X遂離開並返家。惟被告指當時只是意氣用事,同日已致電求X原諒,著X回到他家,X亦答允。惟X之後向被告表示,母親不讓她外出。被告又指:「可能我打咗佢,唔要佢。」X因此不忿而指控他強姦。
案件編號:HCCC5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