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外籍女生未獲博士學位 覺被歧視求覆核 官拒處理
香港大學藥劑學系外籍博士生,疑不滿港大拒絕頒授哲學博士學位,她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其指導導師得知她懷孕後歧視她,要求推翻論文考評委員會的決定。法官高浩文今(26日)拒絕批許可,並在判辭指,本案涉及學術表現評價,不可司法覆核,又指申請人的研究數據的可信度,確受到其導師和考官質疑,遂駁回其申請,但因同情申請人無需她承擔訟費。
申請人為Begum Musammat Kulsuma,答辯人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根據資料,申請人曾在孟加拉的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取得學位。
申請人修讀3年制博士課程
判辭指,申請人在2020年在香港大學藥理及藥劑學系攻讀全日制哲學博士(PhD)課程,其指導導師為汪玉教授(Professor Wang Yu),課程原定3年完成。
教授指申請人研究數據有問題
在2023年9月,申請人向教授表示會為遲交論文申請寬限期,汪在11月中收到草稿後,認為申請人的論文的研究數據有問題,不能通過PhD考核,並建議她轉以哲學碩士(MPhil)候選人身份畢業。申請人未有正面回覆,僅稱她會繼續蒐集數據。
汪曾著申請人考慮是否能同時照顧幼兒
及至2024年1月底,申請人在向汪表示,她差不多完成論文,並提到她剛誕下男嬰。汪透過電郵恭喜申請人之餘,著申請人想想:「有無人可以在3年內完成PhD,同時照顧兩名幼兒?」汪稱轉以MPhil候選人身份畢業是最好的決定,總比退學好。
申請人被質疑數據造假兼質素差
申請人形容,汪在這封電郵態度突變。翌月,汪收到申請人的第3稿論文,汪斥數據造假兼質素差。申請人則回覆她會延遲1年交論文,並稱她已經有1個哲學碩士和碩士學位,再拿1個哲學碩士對她日後回到自己國家工作無用處。
考評委員會裁定申請人口試不及格
申請人最終在2025年5月遞交其論文,論文考評委員會同年10月裁定申請人口試不及格,建議在申請人於3個月內完成所有建議的修訂,便可獲頒授MPhil學位。
申請人認為考評員有偏見
申請人其後向港大投訴由汪教授挑選的考評員可能有偏見,並質疑評估不公。港大調查後認為,沒證供顯示評核結果與汪教授及考評員之間的「密切專業聯繫」有關。
司法覆核不能挑戰學術優劣爭議
法官高浩文指,原則上任何針對學術判斷優劣的挑戰,均不可透過司法覆核處理,某個決定的程序公平性或合理性則可被覆核。
本案涉及學術及科學決定
法官認為,本案是挑戰論文考評委員會(TEC)對申請人的博士論文及口試質素的決定,當中牽涉的學術及科學評價應由TEC決定,而非法庭。本覆核除了影響申請人之外,對公眾利益無影響。
申請人未向平等機會事務組投訴
法官指,申請人訴諸司法覆核前,應先用盡其他上訴程序,正如港大一方指,申請人尚未循《性別歧視條例》興訟,亦未向香港大學平等機會事務組投訴。
其他考官亦認為研究數據不可信
就申請人質疑汪得知她生育後態度大轉變,涉嫌歧視。法官就指,汪早在2023年已對申請人的研究數據的準確度表示質疑,其他評核論文的考官亦覺研究數據不可信。此外,校方的調查小組亦認為,汪是考慮到申請人兼顧學業和家庭的困境,才建議她轉以MPhil候選人身份畢業。
同情申請人身兼母親及研究生有困難
法官最終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稱取得博士學位的過程絕不容易,他同情申請人身兼母親和博士研究生的困難,她即使多次延期仍未如願獲頒博士學位,確實令人遺憾。法官未下令申請人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L 24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