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工公園草地兩姦內地女生 完事女生求一同報警被拒 廚工囚5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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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廚工便利店遇上來港讀書的內地女生,主動搭訕並交換微信,即晚即約女生見面,並一同到公園喝啤酒。他涉趁女生不適時,把她帶到草地,並在無使用安全套下強姦女生兩次。女生完事後要求廚工與她一同去報警,但未獲理會。女生之後帶同被姦時所穿衣服自行報案。廚工今(1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強姦罪,報告指他過度孤單,渴望與人有親密關係。法官張慧玲指被告曾用沾沙及口水的手指插事主下體,增事主受感染風險,判他入獄5年。

被告邱鎮濠,26歲,廚房工。他承認2023年4月19日,在大圍車公廟附近一個遊樂場,兩度強姦女事主X。

被告邱鎮濠在高等法院承認兩項強姦罪,被判囚5年。(黃浩謙攝)

被告極度孤單渴望與他人親密

法官判刑時透露,事主X因不欲再見心理學家回憶事件,故未能替她索取其創傷報告。被告的心理報告則指,他因極度孤單,渴望與他人有親密行為,加上思維扭曲,判斷錯誤,亦受到酒精影響,從而干犯本案。被告在內地出生,2017年來港定居。他在求情信稱對X好感,受酒精影響下犯案,向X道歉。

官斥在公眾地方犯案兼無用安全套

法官判刑時則指,被告咬X的手指,又曾用手遮蓋X的口鼻,令她難以呼吸。此外,被告曾用沾有沙和口水的骯髒手指,插入X下體,令她有感染的風險。被告在公眾地方犯案,亦沒有使用安全套,猶幸事主未有因此感染性病或懷孕,認為她受到一定程度的傷害,就兩項強姦罪,判被告監禁5年。

便利店外遇被告搭訕相識

案情指,女事主X案發時20多歲,在內地來港讀書。2023年4月18日凌晨,她在一間便利店外時,被告上前搭訕,兩人交換微信的聯絡方法。同日晚上,被告即透過微信相約她見面。

事主咬被告舌頭不成改咬下巴

兩人先到便利店買酒,之後到大圍車公廟附近的遊樂場。期間X感不適,曾到女廁嘔吐。凌晨3時許,X再想嘔吐,被告不許她到女廁,並帶她到草地並把她推在地上。被告其後脫去X的短褲和內褲,X曾用手抓被告的頸,但因無力而放手。被告亦曾咬X的手指。被告其後吻X,並把舌頭伸入X的咀,X圖咬被告的舌頭不果,故改咬被告的下巴1、2分鐘,但被告沒有反應。

被告稱若想快點可替他口交

被告之後亦脫下他的外及內褲,X擔心染病,要求被告先往買避孕套,被告強調無病。被告曾把沾有口水和沙的手指插入X的下體,繼而強姦X。X感痛楚,被告則指X若想快點,便替她口交,X稱她已遭被告強姦,拒絕口交。

完事後X要求被告與她一同去報警

被告當晚強姦了X兩次,均沒使用安全套,也沒有射精。X被侵犯後,曾要求被告與她一同到警署報案,被告未有理會,但有送X回家。X其後帶同她案發時所穿的衣服報警。

案件編號;HCCC11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