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當馬路「碰瓷」 撞車擊掌叫學生當乘客扮受傷 認罪候判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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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涉在港自製「碰瓷」意外,故意撞向掉頭或轉線的車後,訛稱他車上的中學生乘客受傷,迫使對方司機賠一千至兩萬元不等。有事主見後有人發生撞車事故後即擊掌慶祝,表現興奮,懷疑是騙局,但為免麻煩照付款和解。貨車司機及一名曾當女乘客扮受傷的女子,今(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串謀欺詐及企圖欺詐等14罪。暫委法官陳永豪斥被告的行為非常之惡劣,且食髓知味,但先為女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把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判刑。

男被告認13罪女被告認1罪

兩名被告:趙康勝(案發時24歲,貨車司機),及女被告譚詩穎。趙承認欺詐、串謀欺詐及企圖欺詐等共13罪,女被告則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控罪指,他們2023年11月4日至2024年4月10日期間,在港連同他人蓄意撞向其他車輛,並訛稱受傷,要求金錢賠償,導致其他司機蒙受不利。

兩名被告:趙康勝及譚詩穎在區域法院認罪。(黃浩謙攝)

官稱將判以年計監禁

暫委法官陳永豪斥,趙的行為是「非常之惡劣」,受害人有不少是的士司機,因擔憂被停牌會影響生計,故向被告賠償。趙的犯案技巧純熟,一而再,再而三,猶如「食髓知味」,又利用年青人當乘客藉以製造壓力,行為可恥,是加刑因素,會判趙以年計監禁,而女被告的基本刑期亦可能以兩年起計,仍先為她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見前面車掉頭轉線突加速製造碰撞

案情指,在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4月10日期間,趙多次在駕駛時,見到有司機,特別是的士或校巴準備掉頭或轉線,便突然加速,撞向其他車輛,並向司機訛稱其車上的乘客受傷,要求千元至兩萬元的賠償。被告又威脅,若不賠錢便會控告他們。

找中學生當成客扮受傷施壓

有案發時在被告車上的青少年乘客指,趙曾向他表示要「出去撞下」,他明白趙是想造成碰撞,以獲取金錢。趙又稱,因為對方沒有留意路況,他才能製造到看來是對方出錯的意外。趙為迫使受害司機付款,並找來中學當其乘客,指示他們假裝意外中受傷,迫司機付款和解。

有受害司機見乘客事發後擊掌興奮

部份受害司機表示,趙在事故發生後與乘客擊掌,表現興奮,甚至在車上進食,懷疑他是故意製造意外,但為免麻煩,仍向他支付費用以和解。

女被告曾跟被告遊車河時扮受傷

在2024年3月,趙曾問女被告譚詩穎有沒有興趣賺錢,指她只需要作為乘客去「遊車河」,及在交通意外後假裝受傷。其後二人分別在三個地方佯裝遇上意外。譚在趙的指示下,要求救護人員進行醫療檢驗。趙三度與對方司機達成和解並收取賠償。

案件編號:DCCC64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