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集團爭產 資狀余若海質疑上海人錫仔論 證人:被人錫係唔知
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的長女及五女爭產案,今(1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長女一方傳召其士時任非執行董事高贊覺作供。高稱周亦卿當時被證監指違反收購守則,其唯一兒子又想離開公司,高指周是上海人,追了六個女兒才有一個兒子,指周「好錫仔」,所以這兩事對周有影響很大,指周當時精神恍忽,認為他不太適合立遺囑。代表五女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即反駁稱,余父亦是上海人,但對子女同樣愛錫。高即回應說:「做人嚟講,自己被人鍚係唔知。」
周亦卿2015年立遺囑把股份全給第五女
原告為周亦卿的長女周莉莉,被告為五女周蕙蕙(即藝人吳家樂的妻子)和六女周薇薇,五及六女兒為周2015年所訂遺囑的執行人。周亦卿和妻子共有6女1子,他於2018年去世,終年82歲。他2015年所立遺囑,把他持有約62%其士股份,即約1.89億股,全贈予第五女,其他資產則分給遺孀和六個女兒。長女周莉莉要求,法庭裁定這遺囑無效。
高作供時強調只是想澄清對周亦卿的感覺
曾任水務署署長、其士集團時任非執行董事高贊覺今作供,他稱作供只想澄清一些他對周亦卿先生的感覺。代表第五及六女兒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盤問高時問,高作供是否要支持原告周莉莉的說法,即周亦卿2015年沒有精神能力定立遺囑,高指周當時情緒不穩,精神亦恍惚,至於他是否有精神能力立遺囑,高稱他不是律師或醫生,不能決定是否有精神能力,但認為其精神狀況不適合立遺囑。余便稱,原告周莉莉已不主張周立遺囑時沒有精神能力,高稱他不知道。
覺周亦卿當時受兩事影響精神恍忽
高贊覺續指,周亦卿於2015年被裁定違反《收購守則》,證監會向他施加冷淡對待令。此外,高指周只有一個兒子,即其幼子周維正,但周維正曾向高表示想離開其士集團。高覺得兩件事影響周亦卿當時的精神和心情,高說:「(佢)無乜心情、精神打理公司事情。」又指周亦卿當時精神恍惚,開會時:「唔係好專心。」
周維正最終無離開其士
高稱當時曾叫其士的獨立非執董周明權遊說周維正,若周維正離開其士,其父親會不開心,最終周維正沒有離開,但由執行董事轉為非執行董事。
高認為周亦卿當時受事件果擾
余指該兩件事只影響周的精神和心情,和他的精神能力無關,高即回應:「有關係。」指周亦卿是名人、紳士,回歸前後都曾授勳,惟他在公事和私事上,分別受到證監會事件和兒子想離開其士困擾。
高指上海人好錫仔
高又說:「佢(周亦卿)太太生6個女,仲追個仔。」指周亦卿自然是「好注重個仔」,又說:「上海佬(周亦卿在上海出生)好鍚仔。」余即表示不同意,並指他的父親是上海人,他對兒子和女兒同樣愛鍚,引來庭上哄笑,高則回應:「做人嚟講,自己被人鍚係唔知。」
案件編號:HCAP 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