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涉偷拍女病人胸部 辯方指照片作醫療用途 事主否認
31歲男中醫涉在連鎖診所為3名女病人針灸時,偷拍她們的私密部位。中醫否認5項窺淫罪,案件今(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其中一名事主指在針灸時閉上眼,被告施針後,她感到乳頭「涼涼哋」,張開眼看到被告拿着手機,表情不自然。她庭上看到拍到其乳頭和胸部的照片後,指被告從沒有表示需要拍攝其胸部。辯方盤問時則指,被告曾表示拍攝照片是用作醫療用途,事主亦曾點頭同意,事主庭上均否認。
被告鍾瑋澤(31歲,中醫),被控5項窺淫罪,涉及3名女事主。控罪指,鍾於2022年12月28日在葵涌大窩口商場領/嶺健中醫診所內,暗中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X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於2024年3月19日、4月2日及5月7日,在美孚景荔俓盈暉薈領/嶺健中醫診所內,暗中拍攝Y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及於2024年4月28日在柴灣興華廣場領/嶺健中醫診所內,暗中拍攝Z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
事主X指被告施針後 她張開眼「睄到」被告拿着手機 表情不自然
女事主X稱,她2022年12月到葵涌大窩口商場的涉案診所針灸,由被告施針,X身穿白色毛衣,內有底衫和胸圍。被告表示會在肩頸和鎖骨部位施針,X指被告沒提及會在胸部和乳頭施針。X先坐在一張圓凳上接受頸部針灸,隨後進入治療室,脫下毛衣,並拉低胸圍帶至肩膊下位置,用毛巾覆蓋上身躺在床上繼續接受針灸,房內只有被告與X兩人,沒護士在場。
X表示,她很害怕所以針灸過程中閉上眼,被告完成施針後,X感覺到乳頭「涼涼哋」,張開眼「睄到」被告站在她右上方拿着手機,表情不自然,並立即微微放下手機,拉上布簾離開。X指她當時有望自己胸部位置,但被毛巾遮住「睇唔到任何嘢」,她的手上有針所以也不敢郁動。X稱,她當時感覺不到被告在她胸部施針,但被告曾拉低其底衫,沒解開胸圍。控方向X展示6張治療照片,X同意有拍到乳頭和胸部的照片是她本人,X稱針灸時感覺不到毛巾被拉至那麼低,她的底衫原本遮蓋到胸部。X表示,被告從來沒稱需要暴露胸部拍照,如有問她亦絕對不會同意。
辯方指 被告表示拍攝照片是用作醫療用途 X庭上否認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診斷X有胸廓出口綜合症,她頸胸肌肉緊張,導致手部同神經壓迫。X稱不記得。就涉案照片,辯方指被告表示是用作醫療用途,X可能因為害怕才忘記了。X否認。
辯方指,X應該會知道被告將她的底衫拉低了,X否認稱:「唔知佢用咩手法囉,可以咁勁令我感覺唔到」辯方再指,被告事前講解過涉及針灸胸部肌肉,所以要拉低,X感覺到「涼涼哋」因為搽了酒精。X否認稱:「佢唔會擺喺乳頭到捽㗎嘛」。辯方續指,被告在施針前提及針灸時X的胸部會暴露,X點頭同意被告拍照記錄,被告施針時有拉低內衣和揭開胸圍。X庭上一概否認。
另一事主Y稱 被告在其中兩次針灸時 在她的胸部施針
事主Y作供指,她在2024年3至5月因肩頸痛等問題,三度到美孚盈暉薈診所做綜合治療的針灸,皆由被告為她施針。Y憶述,被告事前沒說會在什麼部位施針,治療期間被告曾拉低她的上衣施針,她不肯定被告首次有否在胸部施針。
Y認為首次針灸過程沒異樣,她遂在4月和5月再次接受針灸,該兩次被告有在她胸部施針。Y稱被告作為醫生,有責任告知將會在敏感部位施針,卻未在事前講及,並質疑肩頸痛不應在上胸施針。Y稱,她在第3次針灸期間感到有風吹入胸部感奇怪,故之後沒再去針灸。警方其後致電她被告涉偷拍女病人,Y亦為其中一名事主。
Y指遭偷拍 是人生污點
針對涉案胸部照片,Y坦言不知被告如何拍:「佢偷拍嘅技術真係太隱蔽啦,我完全唔知道有偷拍」。Y自言相信醫師的專業,首兩次針灸都沒起疑,但她沒想過被告會偷拍,謂「呢件事係人生污點」。
辯方指,若干照片拍到Y的正面,所以她當時知道被拍。Y反駁她沒正視被告,況且被告有可能用「微針」(指微型針孔攝影機)拍攝,不一定是用手機。
案件編號:ESCC 162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