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父母經勸導終願交DNA化驗 Lily案需視乎瑞典回覆決定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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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對未婚情侶在芬蘭家中分娩,首胎夭折,次女Lily因健康情況被瑞典強制接管。兩人回港後,再在住所分娩幼子Danny,拒絕向入境處提交DNA報告證明血緣關係,令Danny至今仍未獲發出世紙。他們昨日(2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警方拘捕,暫時仍被扣留,Danny則被送往醫院檢查。

警方表示,二人被捕後男嬰被送到明愛醫院檢查,初步無表面傷勢。警方今日經過「溝通、勸導」後,成功取得二人同意,已檢取他們及男嬰的DNA樣本,送到政府化驗所化驗,以核實身份。

被問到是否代表會發出出世紙,入境處表示,會詳細審視個案相關的任何資料,例如人證、相關紀錄、相片等,在確認嬰兒身份無存疑下,會作出適當出生登記工作。

警方今日(3日)聯同入境處及社署代表見記者,交代案件最新情況。(羅日昇攝)
警方今日(3日)聯同入境處及社署代表見記者,交代案件最新情況。(羅日昇攝)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程知仁表示,警方已檢取二人及男嬰的DNA樣本,送到政府化驗所化驗。(羅日昇攝)

警方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程知仁表示,二人被捕後,男嬰被送到明愛醫院檢查,初步無表面傷勢。警方經過「溝通、勸導」後,今日成功取得二人同意,已檢取他們及男嬰的DNA樣本,送到政府化驗所化驗,以核實身份。

入境處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龔國樑表示,根據法例,父母在嬰兒出世後,需在42天内為嬰兒做出生登記。就在家分娩的個案,一般來説都會要求父母提供證據,證明嬰兒身份。就是次個案,入境處知悉後,一直都有要求父母提供相關證據,但父母未有提交,現時仍在進行為嬰兒處理出生登記。

入境處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龔國樑表示,入境處會在確認嬰兒身份無存疑下,作出適當出生登記工作。(羅日昇攝)
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蔡宇飛。(羅日昇攝)

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國際協作)蔡宇飛表示,就lily個案,入境處已聯絡外交部駐港公署、中國駐瑞典大使館、特區政府駐倫敦經貿辦,及瑞典當局了解情況,包括lily在瑞典的身份,以及她被接管的後續安排。他又指,需視乎瑞典當局的回覆,才能決定下一步行動。

龔國樑又表示,當收到DNA報告等證據後,入境處會詳細審視個案相關的任何資料,例如人證、相關紀錄、相片等等,在確認嬰兒身份無存疑下,會作出適當出生登記工作。

報稱與女伴在家中誕下幼子Danny的曾姓男子(中),由警方押離長沙灣警署,帶返翠雅山房調查。(資料圖片/林振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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