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教師涉非禮16歲女生 被告稱想改事主坐姿 反被女方雙腿夾手
78 歲男鋼琴導師涉在琴行教琴時非禮16歲女學生案續審,被告今(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出庭自辯,他稱事主X曾向他透露要服精神科藥物,又會向他談及家庭狀況,更曾向他指其母身裁苗條等,他覺X心術不正似拉媒。被告又稱,因知X要服藥及上課無法專注,有時會容許她堂上自由活動。案發當日,他見X蹺腳玩手機,他多番要求X正坐無果,又怕其他老師經過見到,便伸手推X的膝蓋,怎料X卻用大腿夾住他的手,他當時亦感到尷尬。案件押後至6月23日結案陳詞,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吳立衛(78歲,鋼琴教師),被控1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25年3月30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3期2樓「金聲琴行」猥褻侵犯女童X。
吳透露曾在西藏及天津教鋼琴
吳作供指,他今年79歲,在1979年在天津音樂學院畢業,曾在西藏及天津教授鋼琴。至1996年來港,在淘大的金聲琴行任教逾30年。如今患有嚴重眼疾,幾乎失明,同時左手肌肉萎縮,失去大部份功能。
知X要服精神科藥物感同情
吳稱,他自2023年10月起教X彈琴,他形容X起初反應遲鈍,無法專注學琴,亦經常無故請假。至2024年,他察覺X學琴的進度落後,故問她原因,並得悉她需要服食精神科藥物。吳稱對此感到震驚,對X感到同情,會關心X的情況。
X有提及與母親及其男友的情況
吳又指,X曾告知訴他,因家中和學習的情況感壓力。至2024年中,X向她透露其母親的男友遷入同住,X與母親的男友常有矛盾,她覺得其母則經常站在男友一方苛責她,吳便叫X尋求社工協助。
指X主動稱呼他Daddy
同年5至6月,X告知吳,她和妹妹都在晚間溫習,但因其母和男友的聲浪很大,影響他們學習。吳遂叫X向社工求助,最後問題亦得以解決。吳表示,X不時會胡亂稱呼他「Daddy」,他起初並無理會,其後允許X可以私下以此稱呼,但在其他人面前則不可以,因為會尷尬。
覺X心術不正似做媒婆
在9至10月左右,X問吳有沒有見過其母親,吳稱沒有。X告知吳,其母跟她差不多高,身形苗條,年約40歲。吳稱覺X心術不正,似「做媒婆拉媒」,因此以厲聲回應X:「我個仔比你媽咪仲大!」自此,吳認為他要與X慢慢淡化關係。
對X寛鬆讓她課上自己活動
案發當日,X如常來上課。課堂一開始,X拿出手機,向吳表示喜歡一首流行曲。因X早前向他表示過,學校知她的情況,對她較為寬鬆,不會管束她,因此他亦容許X在課堂上自己活動。
指其他老師會互篤背脊
未幾,X開始彈琴,他有托住X的手腕改正姿勢,維持約幾秒。其後X再度蹺起腳玩手機,吳則看向窗外,見有其他老師行過。吳稱因老師之間會互相「篤背脊」,他擔心X的行為會對他有影響,遂要求X不要蹺腳。
吳指X用雙腿夾住他的手
惟他幾番嚴肅要求X端正坐姿,X都無視其要求,更故意晃動雙腿,他於事伸手推X膝蓋,試圖令她坐好,未幾X即故態復萌。吳再度推X的膝蓋,X隨即再蹺腳,並用大腿夾住吳的手。吳把手抽回,並叫X:「唔好咁用力喎。」惟X笑著說:「我會夾得好實架啦。」吳稱當時氣氛尷尬,約過兩分鐘後,X再度跟他分享流行曲,他未有理會,至下課後叫X離開。
認有身體接觸但無非禮
吳又稱,X曾向他表示有經痛問題,更提及她有陰道炎,他提議X可用藥物解決。吳承認當日與X有身體接觸,惟否認X指他非禮的全部指控。
吳稱他平常不會教女學生
控方盤問吳指,他曾在錄音會面中表示,與X是不情願的師生關係。吳解釋,他平常不會教女學生,惟X想與胞妹在同一時間上課,而該時段只有他有空檔,故不情願地接受琴行的指派,惟X的態度懶散,故他不喜歡X。
控方質疑吳在訊息問X是否鍾意叫他Daddy
控方引述二人的訊息對話,指吳曾問X:「鍾唔鍾意叫我做Daddy?」吳解釋,X在早前上課時已以此稱呼他,因為他對X有耐心。控方質疑,在錄音會面中,吳向警方交代,X僅會以「老師」來稱呼他。吳解釋,此為私人叫法,無考慮要與他人交代。
強調對X是同情而非愛
吳強調,他對X的遭遇深感同情,X亦向他表示過,希望其父的脾氣和性格都如吳一樣,故他對X:「唔係愛,係同情。」吳在盤問下同意,X以Daddy來稱呼他並不恰當,強調他有阻止過X,否認對X有超越師生關係的想法。控方指,吳在錄影會面中刻意淡化與X的關係,其目的是不想令法庭覺得,他對X有超越學生的興趣。吳否認。
官關注吳曾稱要送X鋼琴
裁判官莫子聰關注,吳曾在信息中表示要贈送X一部鋼琴。吳解釋,琴行經常有二手鋼琴,當時因他有學生要移民英國,棄置鋼琴要700元,該學生問他會否有其他人要鋼琴。他亦有代為向其他家長查詢。
案件編號:KCCC90001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