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紮鐵工頭 涉5個月索賄逾5萬 工人每日「科水」$500保飯碗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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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一名元朗過渡性房屋項目紮鐵分判商「工頭」,涉嫌於5個月內向一名工人收賄逾50,0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涉案的信豐工程有限公司時任紮鐵「工頭」陳港安被控七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獲准保釋,以待周三(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6月8日落案起訴一名元朗過渡性房屋項目紮鐵分判商「工頭」,涉嫌於5個月內向一名工人收賄逾50,0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聘。(資料圖片)

被告案發時負責為元朗八鄉一個過渡性房屋項目招聘和監督紮鐵工人

廉署指,案發時信豐工程是元朗八鄉一個過渡性房屋項目的紮鐵分判商,被告陳港安為該地盤的「工頭」,負責招聘和監督紮鐵工人,以及向工人發放薪金支票。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共5個月期間,從一名受其監督的紮鐵工人接受七筆賄款共逾50,000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信豐工程聘用。

被告涉向日薪$2450紮鐵工每日索$500 工人相信不付賄款便失去工作

廉署指,信豐工程不容許員工就其事務或業務從他人接受利益,廉署在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在涉案紮鐵工人入職後不久,便向對方索賄每日500元。該紮鐵工人日薪2,450元,他相信若不支付賄款便會失去工作,因而應被告要求支付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