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涉偷拍女病人胸部 被告稱拍照作醫案 控方質疑拍數千照收藏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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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中醫涉在連鎖診所為3名女病人針灸時,偷拍她們的胸部案續審,中醫師今(10日)在東區法院出庭作供,他稱為事主施針後有出血,他為防事主會皮下出血,需要事主暴露胸部拍攝照片,以作醫案用途,他指事主有點頭同意。控方盤問時卻質疑,被告入職的首半年內,已拍下3千至4千張照片,質疑他「靜雞雞收藏」,被告否認其事。

辯方又傳召的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有自閉症,指其社交能力較低,不太懂得觀言察色,又指被告母曾指被告智商被評比一般人高,或過份專以誤以為事主默許他拍照。

被告鍾瑋澤(31歲,中醫),被控5項窺淫罪,涉及3名女事主。控罪指,鍾於2022年12月28日在葵涌大窩口商場領/嶺健中醫診所內,偷拍女事主X的私密部位;及於2024年3月19日、4月2日及5月7日,在美孚景荔俓盈暉薈領/嶺健中醫診所內,暗中拍攝事主Y;及於2024年4月28日,在柴灣興華廣場領/嶺健中醫診所內,暗中偷拍事主Z。

被告鍾瑋澤自辯時有解釋他拍攝時需要揭起事主的胸圍。(陳曉欣攝)
精神科醫生蔡永傑指被告鍾瑋澤患有自閉症,或誤以為事主默許他拍照。(陳曉欣攝)

被告指事主有微微點頭表示同意

被告自辯時稱,他加入涉案診所時只有2年執業經驗,年資尚淺,因怕針灸後病人有不良反應而投訴,為了保障自己和病人,故會拍照。被告稱他在拍照前,已告知3名事主,她們都有微微點頭以示同意。被告稱在相片可見,事主的胸部在起針後明顯充血,他因此要拍照記錄皮膚情況,以確保事主的安全,沒有皮下血腫。

入職9月曾拍數千照片

被告在盤問下承認,他由2022年3月入職至12月,拍攝了至少3千至4千張相。他稱公司沒規定醫師記錄醫案(病歷)時如何處理影像,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沒有影像方面的指引。惟被告承認,他沒就每個病人的照片建立檔案,僅將約1.5萬張相片(包括涉案的32張)儲存在其手機內。被告重申,他臨床經驗不足,他稱:「一心諗臨床嘅事,冇諗喺法律上點保護自己嘅事。」

控方質疑被告拍照靜雞雞收藏

控方指,被告如何使用照片無人知曉;被告在事主的鎖骨施針,一般只會在該處出血,乳房不會出血;如被告所言屬實,事主Y當時多處針口出血,被告不會有時間拍照。控方直指被告拍照是為了:「靜雞雞收藏。」認為與醫案無關。

被告指不拉低胸圍乳房會向上頂

被告回應稱,病人可以要求看他拍攝的相,並指即使乳房與下針位置有段距離,也有機會皮下出血。控方質疑,被告毋須揭開胸圍也可以觀察有無皮下出血。被告不同意,稱有事主的乳房有一定大小,胸圍戴得很緊,若他不拉低胸圍乳房「會向上頂」。被告也否認拍照作收藏用途。

控方質疑被告扮止血揭開胸圍

控方指出,被告假扮止血,目的是揭開事主胸圍,拍攝她們的胸部;3名事主都沒同意被告拍攝,被告亦沒徵詢她們的意願;即使有需要拍照作醫案用途,亦可遮蓋胸部拍攝。被告否認沒獲事主同意,並稱病人是否要暴露胸部要視乎情況。

辯方專家認為被告或過份專注

辯方專家、精神科醫生蔡永傑供稱,他診斷被告有自閉症,被告為人不太合群,不善社交,有儲玩具習慣,他對認真和有興趣的事物會有系統地整理或研究。據其母親稱,被告的智力被評定比一般人高。蔡認為,被告診症時或「太專注做好件事」和改進臨床技巧,以致忽略了其他事。蔡稱,被告未能憶起事發時有無就拍照詢問事主意願。

指被告不懂觀言察色

蔡在報告指,自閉症患者不太懂得觀言察色,有機會以為拍攝獲得事主的「默許(implied consent)。控方引述證供指,被告沒將約1.5萬張「醫案」用的照片分門別類存檔,所有照片只按日期排序,問這可算有系統?蔡答:「咁咪冇咁organized囉。」

辯方女證人認為有時刺近胸部無得避

辯方亦傳召一名張姓女病人作供,她由2023年起經人介紹去柴灣診所看痛症,由被告主診,看過十多次,認為治療有效,被告對工作有熱誠。她確認被告在針灸和拔罐過程中,曾就拍照徵詢她意願,但她不知道被告拍了什麼照片,被告也沒言明。辯方向她展示拍攝到上身的照片,其中一張拍攝到接近胸部位置,她同意當時有針刺在她胸部,形容暴露胸部是「無得避」。她稱今日到庭作供因為:「相信佢唔係偷拍嘅人。」

案件編號:ESCC 162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