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過馬路超長審訊 辯方律師索償2千萬 控方求剔除7.10聆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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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辯方律師2018年在一宗不小心過馬路傳票案中,代表一名尼泊爾籍女被告,惟該宗原本簡單的案件,卻審了20個月,並歷91個審訊日,該尼籍女被告終脫罪,但原審的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卻要兩名辯方律師付62萬訟費。該兩律師上訴後獲撤銷何官所下的訟費令。他們事後反向控方索償2140萬元。這索償案件今(12日)由高等法院聆案官處理,律政司代表要求剔除兩名辯方律師的申索,指他們濫用法庭程序。司法常務官鄺卓宏把申請押後至7月10日處理。

原告為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被告為票控案的控方外聘大律師關文渭、該案的律政司司法人員、何麗明和律政司司長。

裁判官何麗明在審理一宗行人不小心過馬路案,審了91日才有裁決。(資料圖片)
大律師梁耀祥(左)及律師侯振輝(右)向控方索償逾2100萬。(資料圖片)

律政司等指原告濫用法庭程序

律政司司法人員和律政司司長的代表陳詞,指原告濫用法庭程序,代表關文渭的律師指,關除了指原告濫用法庭程序,亦指他們的申索沒有合理訴訟因由,他們均要求剔除原告的申索陳述書。

大律師梁耀祥反對剔除申請,強調他們沒有濫用法庭程序,律師侯振輝持相同立場。司法常務官鄺卓宏聽取陳詞後,把律政司司長的申請押後至7月10日處理。

尼籍女被告遭的士撞倒反被控不小心過馬路

該宗不小心過馬路案的尼泊爾籍女被告Thapa Kamala,她在2016年4月25日在大潭道過馬路遭一部的士撞傷,事後她被控行人疏忽罪。梁耀祥及侯振輝在該案為Thapa Kamala的大律師和律師,關文渭為控方外聘大律師,時任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則審理該案。

審訊歷時20個月共91個審訊日

審訊於2018年1月10日開審,至2019年10月才裁決,歷91個審訊日,原審裁判官何麗明裁定Thapa Kamala罪名不成立,並頒令梁耀祥及侯振輝需分別支付29.6萬和32.5萬元訟費,即合共62.1萬元。梁及候上訴後獲撤銷訟費令,但二人隨後反向控方索償。

件編號:HCA190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