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排車員撞斃車長 事隔約3小時後才發現 否認危駕開審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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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排車員在九龍灣車廠涉撞斃一名取車的車長,排車員疑未察覺撞到人,事主事隔約3小時始被發現。肇事車長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他否認控罪,案件(15日)今開審。控方開案指,被告倒車時沒留意巴士後方情況,巴士車速過高,及沒有響號警告,危險駕駛導致意外。

被告孫偉亮(46歲)被控於2023年9月7日,在九龍灣車廠5樓,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巴士,引致羅育權死亡。

被告孫偉亮否認危駕,在區域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控方指案發日泊車感應器運作正常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九巴每月會檢查巴士的泊車感應器,肇事巴士在2023年8月檢查中更換了泊車感應器,系統之後運作正常。案發期間感應器亦運作正常。法證化驗師估計,案發時平均車速為15公里,最高一刻為16.1公里。控方指,被告倒車時沒留意巴士後方情況,巴士車速過高,及沒有響號警告,危險駕駛導致意外。

事主疑被撞後約3小時後才被發現

承認事實指,閉路電視拍攝到事主在凌晨4時47分經過巴士車頭,走到巴士後方。被告隨後登上巴士,開車撞到事主後落車離開。被告在2006年接受過倒車訓練,並在2020及2021年作重溫。事主在7時許被發現倒臥在天台,沒有呼吸脈搏,送院證實身體多處受傷,傷重不治。九巴指引訂明,司機倒車時須打開側窗,並在必要時響號,及以極慢速度行駛。

修理公司職員指巴士後方4個感應器失靈

偉華汽車修理公司職員李文輝指,公司了承辦九巴的維修保養服務,他在2021年2月為涉案巴士安裝泊車感應器。李稱,感應器有2年保養期,九巴每月會檢查運作是否正常,如有則會通知偉華維修,事發時感應器已過保養期,由九巴自行維修。李稱,巴士安裝感應器後可以偵測到0.1至2米內的距離,偵測到物體會閃燈及響號。李在事發後1個月應警方要求檢查肇事巴士,他發現巴士右後方有4個感應器失靈,無法感應車尾的物體。

車長指當日有很多巴士停泊

車長兼排車員張國松供稱,他當日凌晨近4時到涉事停車場天台當值,他負責啟動停泊的巴士,當天有33輛巴士泊滿3條行車道。張表示,當天有很多巴士停泊,環境較暗,光線不足,更有「好多燈係唔着嘅」。張稱,在5點起,車長、站長和清潔工等職員會上班,停車場會逐漸多人。

案件編號:DCCC 16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