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車長車廠取車被撞斃 九巴否認未確保僱員安全 案件開審
九巴一名車長在九龍灣車廠取車時,疑遭一名排車員所駕駛的車撞斃。勞工處事後票控九巴沒有確保僱員安全罪,案件今(2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一名時任排車員供稱,他們的職責負責疏通停車場通道,以便同事出車,有時巴士擠迫至需要打側身才能行過,事發當日有總車務督察當值,負責監督安全事宜,惟他未聽過督察會捉駕駛安全的事。
被告為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傳票指被告在2023年9月7日身為羅育權(死者)的僱主,在九龍灣臨華街1號九龍灣九巴車廠沒有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内確保羅的安全及健康,即沒有提供及維持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屬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一個於天台停車場的巴士停泊安排的工作系統;及沒有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及監督。
控方庭上指,羅真正死因非本案重點,故肇事車長孫偉亮不會出庭作供。
排車員負責駛走通道上的巴士以便出車
控方遂傳召時任九巴車長張國松作供。張稱他任職車長30多年,自2016年起在九龍灣車廠任排車員,由他負責這崗位至2023年前,從未出過致命意外。排車員是由資深車長擔任,資深排車員教導排車流程,負責為駛走停車場通道上的巴士,以便車長出車。
停車場限速每小時15公里
案發的5樓停車場限速每小時15公里,倒後和轉彎時車速更低。案發當日,沒有其他人在場指導他們排車,工作由排車員自行分配,他與肇事車長孫偉亮事前沒有討論誰負責那些巴士,他亦不知孫會去取車。張表示,車與車之間停泊距離有時不足兩呎,他需要側身而過,九巴亦沒有監督或製定守則。
司機會留意路上是否有人
張在辯方盤問時確認,九巴有車長守則說明駕駛安全資料,他入職時看過,事隔30年已忘記,九巴另有提供課堂讓車長溫故知新,包括駕駛安全的資料,例如行人在涉事停車場須在行人通道過路,司機亦應留意通道上是否有行人等。
未聽過督察會捉駕駛安全
辯方亦提到,九巴有獎金制度,如果車長被總車務督察捉到違反駕駛安全,不會獲發獎金。張稱:「未聽過督察會捉駕駛安全嘅嘢。」他認為涉案的安全系統行之有效,
危駕案件明年6月審
肇事車長孫偉亮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排期於明年6月1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件編號:KTS 1280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