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陸啟康:無意傳召個別證人 不建議轉為法定委員會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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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五輪聽證會,聽取分別由政府及委員會委聘的專家關於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等事宜的口述證供。委員會主席、法官陸啟康在聽證會開始時交代,早前聽取的證供未能證實有圍標和不當行為,不打算傳召個別證人。他又認為個人追責亦並非委員會工作範圍,須交由刑事、民事及政府內部紀律處分。

陸啟康認為在政府、執法部門、涉事方及居民等配合下,聽證會在短時間内已取得最大進展,委員會亦收到至少100萬份文件,當中包括或對政府不利的資料,因此不會建議行政長官將獨立委員會轉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場聽證會6月22日重開,圖為4月8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舉行第九場聽證會,委員會主席、法官陸啟康等會後離開會場。(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無意傳召個別證人 個人追責非委員會工作範圍

由上一輪聽證會完結至今逾一個半月,陸啟康在聽證會開始時表示,早前已收到政府跨部門最終調查報告,委員會專家亦已提交報告,這是今輪聽證會重點。

他表示, 委員會已經聽取有關宏福苑的證供,但未能證實有圍標和不當行為,因此不打算傳召個別證人。他並引述負責英國格蘭菲塔火災的法官指,所有研究是為了找出事故如何發生、為何發生,個人追責並非委員會工作範圍,會交由刑事、民事及政府內部紀律處分。

引英國例子 指研訊拖延多年致「遲來公義」觀感

他表示跟進大型事故有三方面,包括公開、適當追責及改革,其中追責及改革要在研訊後展開正式法律程序,競委會改革建議亦有待委員會報告。他引用英國格蘭菲塔火災的研訊調查於事發後9年才完成,刑事審訊更要在大火後12年,即2029年才進行。有英國報章指很多公眾認為公義來得太遲,歸咎聆訊太久。

而在香港,行政長官要求委員會9個月內完成調查,陸啟康形容調查「太複雜」,涉及最多大律師參與,時間非常緊逼。

當初我接任,好多法律界都懷疑我,懷疑我們能否完成工作。
陸啟康
(左起)政府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兼城大建築學及土木工程學系建築工程講座教授袁國傑、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兼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出席6月22日聽證會。(湯致遠攝)

收100萬份檔案有信心下結論 決定不升格

陸啟康指,不會建議行政長官將獨立委員會轉為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委員會會以現行方式繼續餘下調查。他解釋,之所以要成立法定委員會,是因許多涉事方無出席聽證會,使委員會不知道事實情報。但他表示委員會已取得100萬份檔案,委員會已經掌握各涉事方的角色和事宜責任,有信心對結論作出研判。

他指,委員會律師團隊努力跟進工作,在至少100萬份檔案中抽絲剝繭;政府及執法部門亦在提交資料等方面全面配合,包括提交「可能對佢地不利」的通訊紀錄、棚網檢測片段等,讓委員會知道顧問、承辦商及消防工程承辦商,在大維修期間擔當的角色。

他又指,各涉事方亦配合緊湊時間表,在聽證會期間沒提出不必要的申請,加上宏福苑居民及公眾配合,令聽證會在短時間內取得最大進展。他指,即使成立法定獨立調查,也不見得對釐清事實有幫助。

現在是適當時間收網,取得有效聽證的最大成果,就調查盡早交報告,不要拖慢問責及改革進度,令我們遲遲都未能在傷痛中走出來。
陸啟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