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中菜店御尚軒拖欠「工傷病假錢」遭勞工處檢控 判罰8萬元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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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中菜店御尚軒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支付「工傷病假錢」給因工受傷廚師,今日(22日)被判罰8萬元。勞工處表示,有關裁決向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於期限内按期支付薪金給因工受傷僱員。

御尚軒飲食集團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8萬元。(資料圖片 / 魯嘉裕攝)

御尚軒飲食集團有限公司一名廚師於2023年1月15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引致受傷。勞工處指,該公司沒有按照《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在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於正常發薪日或不遲於其後7天內向僱員支付按期付款,款額為僱員遭遇意外時每月收入與暫時不能工作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四。

該公司其後被勞工處檢控,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合共8萬元。勞工處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支付按期付款給因工受傷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