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控三科企及兩男騙政府科技券資助6000萬 涉圍標及偽造文書
競委會今日(25日)公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暮晨、福維亞及杰特三間科技服務供應商,以及兩名公司董事展開法律程序。案情指,他們涉嫌在2019至2024年間圍標及合謀定價,涉及380宗科技券計劃申請,最終操控報價單騙取政府資助約6,000萬元,其中杰特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與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另外競委會在調查期間發現有個別人士涉嫌偽造文書,可能干犯刑事罪行,已轉交警務處作刑事調查。
競委會公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正向三間業務實體及兩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包括︰
1. 暮晨有限公司(暮晨);
2. 福維亞工作室有限公司(福維亞);
3. 杰特工作間有限公司(杰特);
4. 暮晨的唯一董事兼唯一股東李施亮;
5. 福維亞的唯一董事兼唯一股東王志文。
騙政府科技券資助6000萬 涉380宗申請
案情指,2019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間,科技服務供應商暮晨、敬畏霧有限公司、杰特及福維亞,在向有意申請政府資助的企業,提供資訊科技方案報價時,從事反競爭行為。案件涉及380宗科技券計劃申請,獲批的資助金額約6,000萬元。
暮晨或敬畏霧直接擬定,或是操控杰特與福維亞報價單中的最終價格,主要作用為提供掩護,以增加暮晨或敬畏霧獲選為服務供應商的機會。
為方便預備掩護式報價,杰特及福維亞分別將各自公司的憑證,例如報價單範本、電子簽名、公司印章副本及電郵帳戶登入權限,提供予暮晨及敬畏霧。
案情涉及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圍標或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
競委會表示,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行為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圍標或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命令,包括︰
.宣布三間業務實體違反第一行為守則,李施亮與王志文同時涉及入違反守則;
.向三間業務實體施加罰款;
.向李施亮及王志文作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其中一間涉案的業務實體杰特,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已按照競委會的《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合作及和解政策》,與競委會簽訂合作協議。
個別人士涉嫌偽造文書 已轉交警務處刑事調查
競委會又指,上述案件源於創新科技署較早前的轉介,懷疑一宗科技券申請涉及反競爭行為。競委會在審視申請後,進一步索取其他涉及不同服務供應商的科技券申請資料,並在仔細研究創科署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所提供的資料後,發現當中存在可疑特徵,認為有充分理據展開正式調查。
另外競委會在調查期間,發現有個別人士涉嫌偽造文書,可能干犯刑事罪行,現已將有關事宜轉交警務處作刑事調查。
競委會︰對企圖濫用公帑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致力打擊企圖濫用公帑的反競爭行為,是競委會的執法重點之一,競委會將本案入稟審裁處帶出明確訊息,即此類行為性質嚴重,不但損害競爭,合謀者更藉此剝削香港市民的利益以謀取私利,對此採取零容忍態度。
畢仲明又指,有些企業可能存在誤解,以為只要不直接參與競投,純粹向競爭對手分享或借出公司憑證,並不會構成問題,部份人甚至視為一種互惠互利的精明商業行為,惟本案明確顯示該做法絕不可取,並可以被利用為一種圍標手法,構成《條例》下的嚴重反競爭行為。
畢仲明強調,不論任何行業的企業,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與其他公司分享公司憑證,而所有標書和報價亦必須獨立擬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