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秘書處須追蹤調查支援處理進度 交報告給醫委會監督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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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改革醫委會和申訴與研訊機制,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日(26日)公布,《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已刊憲,預計於7月8日首讀。根據立法會文件資料,當局為提升醫委會處理個案的效率,提出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取消現時個案轉介回調查組的機制、醫委會秘書處需建立完善個案管理電腦系統,並要追蹤個案的處理進度及編製報告等。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6月26日宣布,政府已正式將《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並向立法會提交詳細資料,預計於7月8日進行首讀。(資料圖片)

雙非男嬰黎遠建腦癱案遭拖延16年,醫委會秘書處無法交代延誤原因,也無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釋,醫委會於是決定永久終止研訊,引起社會嘩然。醫務衞生局今日公布,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條例修訂草案》,其中一個要點是改革醫委會,提升申訴流程的效率及透明度。

秘書處提升電腦系統 個案一段時間未處理將會提醒

當局要求醫務調查組、醫務裁審團及秘書處,在跟進各項程序訂立時限,逾期需向申訴人及被申訴醫生提供解釋,同時條例明確責任誰屬,醫委會必須監督秘書處,而秘書處須就申訴調查提供支援,並要追蹤處理進度,編製進度報告,並提供予醫委會監督。

醫委會秘書處將建立完善個案管理電腦系統,提供自動化工作流程功能。醫務衞生局發言人指,秘書處將不斷提升電腦系統的功能,例如當申訴個案一段時間並未處理,將會提醒相關職員需要注意。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6月26日向傳媒交代改革醫委會的詳情。(歐陽德浩攝)

取消現時個案轉介回調查組的機制

醫務調查組方面,將由現時初步偵訊委員會的7人減至5人,以便安排各人的會議日程,調查組並可委任專責調查員,就接獲的申訴進行調查,包括傳召證人接受訊問,或要求相關人士提供管有的文件。

醫務審裁團方面,現時個案轉介回調查組的機制取消,避免個案在處理過程中,被反覆轉介而延誤;醫委會並獲賦權向審裁團發出實務指示,例如為提交文件或提出新證據訂立時限,並要求參與研訊的各方遵守時限,違者可被命令支付訟費。

目前醫委會有24名醫生及8名業外委員。(資料圖片)

申訴個案篩查階段 須由醫務調查組業外人士同意

條例並訂明申訴個案在篩查階段,必須由醫務調查組主席(醫生)和副主席(業外人士)一致同意才能駁回。換言之,即使個案被認為瑣碎無聊,調查組不能直接取消跟進,駁回需要業外人士參與。

當局並加強專業支援,包括升格醫委會秘書,由具專業背景的衞生署首長級人員出任;賦權法律顧問在調查階段,向醫務調查組提供法律意見;以及邀請醫學專科學院優化專家證人人才庫,以支援申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