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優先揀樓期限今屆滿 居民在業權賣與不賣之間掙扎取捨

撰文: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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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逾七個月,今日(6月30日)迎來出售業權首條「死線」,居民如交意向書,可優先在「特設銷售計劃」揀樓。政府昨日(29日)稱,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約83%業主同意出售業權,正式納長遠安置方案,而另外七座大廈亦已有82.3%交回意向書,同意售業權。負責宏福苑安置事宜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表示,政府沒有期望所有業主均同意出售業權,但同時表明,宏福苑不會原址重建,若有需要會立法收購餘下業權。

《香港01》訪問三名曾經或仍因賣業權而掙扎的居民,有人因情感原因想原址重建,但考慮到同住八旬高齡嫲嫲,也趕在「死線前」交意向書,盼能優先揀樓。有遺屬視單位為母親「遺物」,不捨母親辛苦供斷的單位,不願賣樓,不想在「死線」前交表,惟聽聞政府欲明年立法收回單位,自認為「無得鬥」,之後或無奈賣業權。賣與不賣亦在家庭中造成紛爭,有家庭因賣業權意見分歧,影響家人關係。

「特設銷售計劃」真正最後限期是8月31日。未來兩個月,餘下的約兩成宏福苑業主,又會如何選擇?

宏新閣1404室住戶Dorz現時暫住在啟德過渡性房屋,單位一目了然。(鄧倩螢攝)

火後「分居」過渡屋 為令嫲嫲安定 決定賣業權

宏新閣1404室住戶Dorz與88歲的嫲嫲同住。宏福苑大火後,他們搬到啟德的過渡性房屋「分居」,孫仔住3樓,嫲嫲住地下。Dorz不願稱現時的居所為「家」,因為大火已令他「無家」。

Dorz的過渡屋單位約130尺,門口左邊已是一張單人床,廚房位置在床後,用布簾分隔,其實就是一間「單人房」,與以往400多尺的家相隔甚遠。他舉例,近半年每次與朋友聚會,散場談到怎搭車回家,Dorz會說他沒有「屋企」。怎形容現時居住的過渡屋呢?他說:「返『容身之所』?返『竇』?」

Dorz上樓時帶走的「豬仔錢罌」,入錢位有些微燒融的痕跡。(鄧倩螢攝)

Dorz一度掙扎賣不賣業權。大火發生初期,Dorz堅決不想回宏福苑再住,因有大火的「創傷後遺」,不想回去。但自4月政府讓居民上樓執拾後,他發現自己仍然想念大埔,想念家。

朋友訂製1404室門牌送給Dorz做生日禮物。(鄧倩螢攝)

Dorz的單位全屋被燻黑,客廳玻璃窗被燒爆,大火一度攻入屋,牆身有燒過的裂痕。有部份電器如乾衣機被燒毁,不過家中不少物件,如舊照、Dorz兄妹的童年獎牌,祖父生前做中醫師的牌匾也得以留低。兩次上樓,他盡量帶走有紀念價值的物件,把它們都寄存在迷你倉,只將一個迷你豬仔錢罌帶回家。

Dorz 上周親身去交表。

他自讀小學時搬入宏福苑,成長及生活都在大埔。思念大埔的情感,一度讓他支持街坊的原址重建方案。不過,Dorz的嫲嫲曾對他說:「呢到只係『過渡』咋嘛,要同孫仔分開住,都唔係『家』」。因為嫲嫲對於家的嚮往,Dorz決定賣業權:「嫲嫲都88歲,佢好大嘅心願就係安定落嚟,想快啲有個單位。」

因此,Dorz趕在首條死線前交表,希望可揀選「特設銷售計劃」中最快入伙的兩個項目,即預計在今年第四季落成的九龍灣盛緻苑,及已落成交樓的粉嶺房協安置屋邨「樂嶺都匯」。對他來說,理想的安置時間是「愈快愈好」:「最想今年內就可以搞掂。」

大火後,Dorz努力過生活,參加不同的跑步比賽,好好渡難關。(鄧倩螢攝)

原址重建路被封 不與政府「硬鬥」擬移民

另一邊廂,仍有居民不想在6月30月優先揀樓「死線」前交意向書。羅曉琪(Phyllis)的母親與兄長同住宏昌閣808室,惟母親在大火中罹難。物業在母親名下,她生前無立遺囑,物業現由兄妹共同處理。Phyllis與兄長自小學搬入宏福苑,在宏福苑住了四十多年。除了是成長地方,物業是母親獨力賺錢供樓,對Phyllis而言別具意義。

4月24日,宏昌閣808室居民羅曉琪(Phyllis)回家時,帶同絲製花束和電子蠟燭,悼念在大火中離世的母親。(受訪者提供)

Phyllis憶述母親年輕時做文員,父親不顧家,不賺錢回來,甚少照顧他們。於是,母親要身兼父職,獨力供樓養家,靠自己「供斷」物業。Phyllis及兄長與母親關係親近,就算Phyllis近年婚後搬離,亦常常回家。母親生前就講明會將物業留給子女,因此這單位對她而言,除了是成長的地方,也是母親的「遺物」:「你總希望有啲嘢可以留住,係屋企人畀你。」

Phyllis補充,他們雖有自己的想法,但也尊重每個家庭的需要,她能理解其他想賣業權的居民。她只是不滿意政府無視有居民不想賣的現實,認為它沒有聆聽這些居民的聲音。

羅曉琪(Phyllis)。(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政府在今年一月發問卷收集業主初步意願不久,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就表明原址重建「不切實際」。當時Phyllis已感失望。上星期黃偉綸稱,宏福苑不會原址重建,如要收回餘下業權,或於明年立法。Phyllis批評,《基本法》列明保障私人財產,若政府可透過立法收回單位,會令市民失去信心:「我真係覺得好震撼,都唔係嬲喇,已經覺得『咁走囉』。」

Phyllis的丈夫是外籍人士,在香港生活及工作多年。香港在數年前爆發移民潮,Phyllis身邊亦有不少朋友移民外地,當時她與丈夫均決定留下來。惟經歷宏福苑大火後,在聽證會知悉多人失職失責,卻無人承擔責任,加上不滿政府的態度,多項因素令她考慮到其他國家生活及居住:「我自己覺得我鬥佢唔過,我都唔會同佢硬鬥,我冇咁樣嘅財力物力同時間心力。」

業權買賣釀家庭衝突

另有一種掙扎,是一家人意見不合。宏昌閣低層住戶朱先生,因在賣業權的決定上與兄長有分歧,與家人吵架,影響關係。

28歲的朱先生,自出世就住在宏福苑,幼稚園班中學都在附近讀書,大學畢業後在大埔開班教跑步,整個生活重心都在大埔。朱先生的單位望向最先起火的光井,完全焚毀。上樓兩次,只能尋回母親少部分的金器首飾。但是朱先生因在宏福苑「土生土長」,一直支持原址重建。

朱先生所住的單位,母親是業主,惟她對於出售業權與否沒有意見,將所有賣樓事務,全權交由兩名兒子決定。不過,朱先生與兄長立場現分歧,與兄長多次吵架。兄長認為要實際考慮居住問題,既然只有賣樓選項,便直接賣業權:「做人要現實啲」。

宏昌閣(左)、宏盛閣(中)及宏志閣(右)。(資料圖片/香港01記者攝)

在政府推出「長遠居住安排」前,其兄長亦一度支持原址重建,因大埔是生活良久的社區,惟政府推出方案後,兄長直接接受政府方案。朱先生最大的不滿,是對於政府處理整個宏福苑大火的「不忿」,以及政府的方案只有賣樓的選項:「 其實個方案只得一個咋嘛,就係賣樓。佢都無畀其他選擇,你一係就賣樓,跟住就冇㗎。」

現時朱先生回家食飯「食完就走」,因擔心與兄長討論賣業權時又吵架。6.30優先揀樓「死線」在即,但解說員見朱先生對賣業權態度冷淡,沒有再與他聯絡,他不知兄長有否交意向書,已不想問。他直言,「其實有人想賣、有人唔想賣,呢樣嘢係一定㗎喇」,但同時抱怨政府對他們這些「受緊苦」的人缺乏同理心,質疑政府所譾的情「只係『唔好搞到我』,快啲搞掂單嘢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