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健身預繳合約冷靜期出台 健身業界倡合約金額門檻由3萬起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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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商品說明條例》提出三項建議,今日(29日)起展開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包括就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讓消費者在訂立合約後有空間重新考慮消費決定;設立法定合約期上限及其他限制,減低預繳式消費的風險;並將不當地接受付款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1內,賦予海關額外的偵查及執法權力。

香港健體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王曉山回應,建議對業界是好事,惟認為一般人購買健身課程的金額介乎8,000至24,000元,訂定規管門檻的合約金額應為30,000元,以免影響中小企的現金流。

建議冷靜期為7個曆日 提出3個合約金額水平

政府建議,就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讓消費者在訂立合約後有空間重新考慮消費決定。主要方案包括:建議冷靜期期限為7個曆日,退款期期限為14個曆日。此外,政府建議以合約金額設定規管門檻,建議可考慮水平為3,000元或以上、8,000元或以上、或15,000元或以上。在保障消費者的同時,亦盡量減輕對小額交易的影響。

美容及健身服務建議合約期上限訂為2年

政府亦建議,就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合約期上限及其他限制,減低預繳式消費的風險。主要方案包括:建議合約期上限訂為兩年,為消費者提供有用的指標,以評估預付金額是否合理,同時減低對絕大部分有效期較為合理的合約的影響;建議禁止商戶與消費者簽訂遲於簽訂日期三個月後生效的合約。

香港健體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王曉山。(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健身業界:一般健身課程金額介乎8000至24000元

香港健體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王曉山表示,建議對業界是好事,不過大型健身房一般也設七日冷靜期,所以政策對中小企影響較大。他指一般人購買健身課程的金額介乎8,000至24,000元,訂定規管門檻的合約金額應為30,000元或以上,以免影響中小企的現金流。

消委會亦表示支持政府建議。(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消委會支持:減少消費者因衝動、被誤導或被威嚇下作出決定

早年倡設冷靜期的消委會支持政府建議,認為冷靜期及退款期限是保障消費權益及提升市場公平性的重要工具,一方面可讓消費者有充足時間冷靜考慮,減少因衝動、被誤導或被威嚇下作出的消費決定;同時,冷靜期可減少因銷售過程中涉嫌採用不良營商手法而引起的爭議,並使消費者毋須通過訴訟取消合約並獲得退款。

消委會認為建議亦令退款安排更為清晰,有助減少消費糾紛,對提升行業透明度及整體消費信心起正面作用。

消委會:個別投訴個案合約生效日期被延後超過30年

至於當局建議就法定冷靜期以合約金額訂定規管門檻並提供不同選項,消委會同樣表示支持,認同豁免較低金額的合約,有助減低對正常商業運作的影響。會方亦支持當局提出法定合約期上限為兩年,並須於三個月內生效的建議。

該會表示,根據過去兩年接獲有關美容及健身服務商戶結業的投訴,大部分個案均被鎖定於多於為期兩年的合約,而個別個案的合約生效日期更被延後超過30年,令消費者長期暴露於預繳式消費的風險之中。會方認為,合約年期及生效期的限制有效減低消費者承擔的風險,亦為消費者提供指標,考慮商戶在合約期上限下的合約定價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