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一鳳向黃有龍討債敗訴 官透露洗米華曾介入 指蔡說法不合邏輯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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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緩蔡一鳳指影星趙薇前夫黃有龍2016年在澳洲賭場欠下賭債,蔡自稱當時在周焯華,綽號「洗米華」,於澳門開設的太陽城集團任職,並曾為黃處理債務,又稱她曾向黃放債,指黃欠她債未還,追黃追逾億元款項。暫委法官鄺嘉彤今(30日)在高院下判辭,詳述黃在償還這筆巨額賭債時,「洗米華」曾介入處理,黃償還逾2.7億港元後,獲太陽城解除債務。

鄺官又指,博彩信貸只能由持牌的太陽城批出及承擔風險,蔡雖然曾參與處理黃的債務,但其職責僅負責拉客及安排借碼,她沒理由會自行與黃達成協議,她甚至乎沒權發出博彩,認為蔡的案情完全不合商業邏輯,無法接納其證供,裁定蔡敗訴之餘,並要她支付訟費。

原告蔡一鳳,她是已故亞視前行政總裁盛品儒的遺孀;被告黃有龍及Chow Hai Yen(音譯周海源),Chow是黃的助理。

黃有龍是趙薇的前夫。(VCG)
判辭透露,黃有龍與阿里巴巴集團創辦人馬雲(圖)是好友。 (Getty)
法官透露,綽號「洗米華」的周焯華曾介入處理黃有龍的債項,最終亦解除黃的債務。(資料圖片 / 梁碧玲攝)

黃友龍與富商馬雲的好友

鄺官在判辭中交代黃友龍的背景,指黃是內地富商馬雲的好友,亦是影星趙薇的前夫。蔡在案發時擔任澳洲博企Crown Resorts(皇冠度假村)的市場營銷副總裁,負責招攬高端客戶光臨皇冠經營的賭場,以及為客戶安排博彩信貸(借碼)。據蔡一方指,黃與她簽訂了協議,蔡有權向黃收取年利率24%利息。蔡的說法是,黃在2015年2月光顧澳洲皇冠的賭場時,黃曾要求蔡「借碼」,惟黃當時有巨額債務在身,皇冠不願借貸,並提議蔡找博彩中介人(疊碼仔)承擔風險。

蔡自稱是洗米華表妹但無血緣關係

判詞續提及澳門太陽城博彩中介的角色,這間由周焯華(洗米華)獨資的公司,與蔡的家族有密切關係,蔡母和蔡的表親Si Chong Su「男哥」都是太陽城的重要投資者,蔡一鳳雖自稱是洗米華的表妹,但實際上二人並無血緣關係。

蔡指黃一再輸光曾欠她3億港元

蔡稱,她、其母及表親與太陽成達成口頭協議,向黃借出4000萬元籌碼,限3個月內還款,以1澳元至6.30港元的匯率結算。若黃逾期還款須繳付利息。黃在2月25日飛往珀斯皇冠賭場,在短短2日內輸光4000萬籌碼。黃因此再要求借2000萬元希望翻身,與蔡達成第2個協議,黃若未能在1個月內還款,便須繳付利息。黃最終亦賭輸該2000萬元,累計欠蔡逾3億港元。

蔡一鳳稱為母親及一名叫「南哥」的親戚追債,惟其說法被法官指違反商業原則。(陳曉欣攝)
蔡一鳳(右)與母親均曾在聆訊中作證。(陳曉欣攝)
已故亞視前行政總裁盛品儒,是蔡一鳳的丈夫。(施玲玲攝)

黃曾向蔡還款1.43億並開出3張支票

在2015年3月至7月2日期間,黃以其公司「Wise Dragon Global Group Holdings Ltd」名義、其助理和黃的名義,向蔡及蔡的公司Marvella Group (HK) Limited一共還款1.43億港元,黃在2015年6月再將3張6000萬港元的支票交給蔡,作為貸款擔保。由於黃違約,蔡在同年7月28日填寫自己為收款人去銀行兌現,惟被彈票。

黃曾將朋友妻子的赤柱豪宅轉讓給蔡

2015年8月,黃將其朋友妻子Li Shuangtong的赤柱豪宅「富豪海灣」轉讓給蔡抵債,蔡與Li簽訂買賣協議,以7000萬元購置豪宅,黃其後向蔡支付1000萬元後未付餘額,蔡須出錢。

洗米華介入下黃還清2.73億港元債務

同年底在洗米華介入下,黃在2016年2月至11月向太陽城還清貸款共2.73億港元,獲太陽城發出解除債務契據。惟蔡強調,黃須就逾期還款須向她支付年利率24%的利息。

黃強調貸款由太陽城借出

相反,黃否認有與蔡達成貸款協議,強調貸款由太陽城借出,並非向蔡借。黃指,太陽城沒要求Mr Si和蔡母還款,二人也沒有要求他支付逾期利息。黃稱,他在洗米華施壓下與太陽城協商還款,蔡在過程中有參與。就黃向原告支付的1.43億元,黃解釋他認為蔡會代他還款給太陽城;而3張支票兌現前須提前通知黃和其助手。

500萬元作為蔡的新婚紅包

至於赤柱豪宅,黃稱他會付7000萬元予蔡置業,蔡代他還6500萬予太陽城,500萬元當作答謝蔡,作為蔡的「新婚紅包」。

法官指博彩信貨只能由持牌的太陽城批出

法官分析指,博彩信貸只能由持牌的太陽城批出及承擔風險,蔡的職責僅負責拉客及安排借碼,她沒理由會自行與黃達成協議,她最多只是促成太陽城借碼的中介,她甚至乎沒權發出博彩。此外,蔡承認她毋須承擔風險,也承認太陽城、皇冠、「男哥」和其母沒打算收利息。法官直言,蔡的案情完全不合商業邏輯,無法無法接納其證供。

洗米華亦曾問蔡用甚麼身份代表資方追究

法官也引用洗米華與蔡2019年的訊息,洗米華曾問蔡:「利息追討應該是出資方的權益,也即是皇冠和太陽城,你當時是在皇冠打工,在皇冠沒有追討利息的情況下,你用什麼身份去代表資方追究呢?如果追回來利息又是屬於誰?」。法官認同洗米華所言甚是,講法完全符合商業原則。

認為蔡知債務是黃與男哥的事

法官引述蔡與黃的訊息,反駁蔡自相矛盾。蔡表示:「錢是男哥簽給你的,追回來的錢應該給男哥,男哥再給皇冠。」反映她知道債務是黃與男哥之間的事,而男哥只是以太陽城之名行事,並非以其個人身份放債。法官指蔡回應追債問題時,自稱她替其母和男哥追債,推翻其原本案情。

指蔡說法屬馬後炮

法官指,黃的助手曾向蔡稱黃已還清皇冠的帳,蔡當時未有否認,直至在2019年後,才稱黃欠她錢未還,法官直言蔡的說法屬馬後炮(afterthoughts),接納黃轉給她的1.53億是要她轉交太陽城。

洗米華知黃還的錢比應付的更多

法官再就2016年的「對數」會議分析指,蔡辯稱當時沒提與黃的協議是因為不想洗米華知道她賺了多少利潤。法官指洗米華當時已知道黃還的錢比他應付的更多,因此蔡隱瞞利潤的說法不合理,重申蔡追債是馬後炮。

認為蔡所指的兩份協議並不存在

就蔡在審訊中指控洗米華和太陽城捏造證據,法官指洗米華是明顯是一名老練的商人(an experienced and sophisticated businessman),太陽城未收到錢便草率發出解除債務契據對公司並無益處。法官裁定蔡非誠實證人,所謂兩份協議並不存在,駁回其申索,並下令蔡支訟費。

案件編號:HCA 47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