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涉回理大偷拍女生如廁 控方同意准守行為 官指被告好好彩
畢業於理的工程師,涉回母校的女廁,用手機從廁格上方偷拍女生如廁。他被捕後稱因一時衝動犯案,並稱已刪除照片。工程師被控1項窺淫罪,案件今(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欲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獲裁判官陳志輝批准。陳官指,被告是「好好彩」,因此類案件一般不會以簽保形式處理,又謂:「唔知基於咩原因控方畀你簽保。」明言若被告再犯,必然判監,遂准被告自簽1500元及守行為36個月。
被告李卓彦(26歲,工程師)被控一項窺淫罪,指他於去年4月11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育才道11號,香港理工大學B座3樓女廁內,暗中拍攝女子X。
官提被告若有問題要求助
陳官指,被告是「好好彩」,因此類案件一般不會以簽保形式處理,又稱:「唔知基於咩原因控方畀你簽保。」如被告有其他問題,可尋求醫生的幫助,再犯必然會判監。
被告是該校畢業生
案情指,被告是該校畢業生,事主則是學生,二人互不相識。案發時,事主進入女廁如廁,發現廁格上方有手機鏡頭並指向她,她即大叫並跑出廁所,但未見有人,最後於樓梯找到被告。被告當時不斷道歉及刪除了照片,事主抄下被告的身份證號碼,並於同日報警。
被告稱一時衝動犯案已感後悔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天因一時衝動犯案,已感到後悔及刪除了照片。閉路電視攝得當天的案發經過,有關記錄亦顯示有同名人士在當天登記進入校園。
案件編號:KCCC 31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