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解說員稱簽收購建議信不等於簽買賣協議 列明無法律約束

撰文: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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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逾七個月,居民若在6月30日前提交《收購建議信件》,可優先在「特設銷售計劃」揀樓,至今已有85.6%居民同意賣業權。《香港01》獲得一條由居民提供的錄音,有自稱解說員遊說居民賣業權,稱可先交回《收購建議信件》,如果簽完不想賣亦可收回,稱「冇資格去明白你」、「唔想你錯失咗呢個做第一批嘅機會囉」。
翻查《收購建議信件》,內文提到除非及直至雙方已簽署買賣協議,否則任何內容均不對雙方構成法律約束力。有律師確認居民可拒簽買賣協議,認為解說員無誤導。

房屋局周二(30日)公布,宏福苑8座已有1698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八座單位總數約85.6%。其中無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因在6月30日的「死線」前符合政府要求的 75% 業主出售門檻,已有217戶交回信件,佔該座總數約87.5%。

房屋局長何永賢一度在社交平台寫道,居民接受收購的百分比「節節高升」,提醒宏福苑業主「把握機會」。她隨後編輯帖文,刪去「節節高升」四字。

房屋局長何永賢一度在社交平台表示,居民接受收購的百分比「節節高升」。(Facebook截圖)

解說員:冇資格去明白你、唔想你錯失機會

《香港01》獲得一條由居民提供的錄音,有自稱解說員的人士提到,明白居民數月來很多考慮,甚至不想賣業權,自言聽過居民講自己的感受及心聲,「冇資格去明白你」:「 但係我就唔想你錯失咗呢個做第一批嘅機會囉。」

解說員續說,這份收購建議信件共要填兩份資料,「呢兩份資料呢係冇法律效力嘅,就算你填咗返嚟,都唔會話呢一刻你就已經買出咗個業權。」

她又稱,如果居民交了表,做到第一批參與「攪珠」的人,即使在之後兩個月、即在「攪珠」前想改變主意,「甚至你話想收返,我唔想賣,至少你呢一刻、今日之內你做咗第一批嘅人先,之後有咩改變主意,再可能聯絡返我,我哋再睇下點樣改返,甚至攞返都得。」解說員說,「我覺得就唔好叫做miss咗呢個機會。」

《收購建議信件》列明無法律效力。(受訪者提供)

收購建議信列明無法律效力 律師:無誤導

《香港01》翻查《收購建議信件》,當中提到除非及直至雙方已簽署買賣協議,否則《收購建議信件》任何內容均不對雙方構成法律約束力。

有不願具名的律師對記者分析,解說員的說法無誤導,居民確實可於提交《收購建議信件》後,拒簽買賣協議。但有居民在簽署《收購建議信件》後一周內,就要簽署買賣協議。

宏福苑。(資料圖片 / 夏家朗攝)

幾多戶已簽買賣協議?房屋局:無數字提供

有居民批評,政府在此情況下未能提供實際賣業權的數字,卻只公布簽署《收購建議信件》的數字,有「谷數」之嫌:「其實大家都知佢哋篤數,想用啲招數等啲街坊『搶頭位』」。除了「谷數」,更認為政府不尊重居民的決擇:「無想到有解說員如此遊說,令居民更加憤怒。」

至於現時已簽署物業簽署買賣協議有多少戶?房屋局稱無數字提供。《香港01》另向房屋局查詢,居民簽署收購建議信後是否可撤回、會如何處理撤回收購建議信的居民的意向等,正待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