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涉在私人屋苑用假泊車證 被控用假文書等罪 9.16再提訊
保險經紀涉使用虛假私人屋苑停車場泊車證,意圖欺騙該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其後又取走該虛假停車證,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及「妨礙司法公正」等共三罪。案件(WKCC2322/2026)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陳慧敏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9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招耀偉(52歲,保險從業員)被控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他於2026年7月4日,在荔景華景山路12號,華員邨華禮閣停車場,明知一張停車場泊車證屬虛假仍使用,意圖誘使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及上址職員接受為真。
被告另被控欺騙及妨礙司法公正罪
招另被控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於2026年3月19日至7月4日,以欺騙手段,即展示一張虛假的泊車許可證,不誠實地取得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於上述日期期間的停車費用,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財產。
被告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在2026年7月5日,在華員邨華禮閣停車場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系列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從一輛私家車上取走一張泊車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