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山頂舊居爆業權糾紛 現業主求女子遷出 女子入稟反索4億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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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星周星馳於山頂普樂道7號大屋,周於2006年已出售大宅,大宅經轉手,現時業主是一間由一名姓韓商人任董事的公司。然而這豪宅最近疑爆發業權糾紛。該公司上周五(10日)入稟高院(HCA1197/2026),指一名姓黃的女子佔用了單位,要求法庭下令她搬走,並要求她賠償損失。但資料亦顯示,該姓黃女子,早於本月3日亦曾入稟(HCA1150/2026),指韓男只是以信託形式代她持有一半股份,黃並要求法庭頒令她和其家人有權繼續居於大屋,否則韓等人需賠償她4億元。

資料顯示,涉案於普樂道的大屋,在1996年由影星周星馳以8,380萬元購入,周於2006年以1.17億元售。

美勝入稟要求黃美君等人遷出

根據法庭最新的入稟狀(HCA1197/2026),原告為美勝投資有限公司,被告為黃美君和佔用普樂道7號的人。公司查冊顯示,美勝投資由一間離岸公司KVD Holdings Limited持有,美勝投資的董事為韓凱然。原告指物業遭黃等人佔用,令他們未能使用,故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黃再擅入及繼續佔用該大宅,並要她交還,並要她就佔用期間的收益賠償。

涉案單位位於山頂普樂道獨立屋,周星馳曾是上手業主,亦曾是他的舊居。(視覺中國)
山頂普樂道的「天比高」豪宅位處太平山之嶺,飽覽維景兩岸的景色,素有亞洲第一豪宅之稱。(香港01記者攝)

黃稱她擁有大宅實質持股公司的一半股份

然而根據法庭較早前的資料,黃美君於本月3日亦入稟高等法院(HCA1197/2026),她在該訴訟中控告韓凱然和美勝投資,指美勝投資實由離岸公司Topten Keen Limited全資擁有,而美勝則持有普樂道7號,意即Topten Keen才是該大宅的真正持有者。韓凱然雖然是Topten的唯一註冊股東,但黃稱她亦是Topken一半股份的實質擁有人。

黃向韓索償4億港元

黃在她提出的訴訟中,要求法庭頒令,韓是以信託形式為黃持有Topten一半股份,並要韓把一半股份還給她,及她與其家人可繼續佔用普樂道7號。若法庭未有作出上頒令,則要求韓或美勝向她賠償4億港元。黃亦要求她提出的訴訟有結果前,法庭禁制韓要她交還單位。

案件編號:HCA119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