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信一抄再抄損司法威信 嚴肅訓誡與「再培訓」外還可有什麼?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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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司法抄襲而被嚴重訓誡的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近日再爆涉司法抄襲,司法機構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將會就這事對陳嘉信法官再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他接受針對性的培訓。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香港01》表示,法官親自撰寫判辭,是要展示自己對訴訟雙方的理據有獨立思考,認為事件影響公眾對於法官觀感。湯家驊認為,為確保符合司法獨立原則,司法機構應自行處理體系內部問題,但亦要考慮社會觀感,過往亦有法官自願提早退休,「問題就係佢肯唔肯自願退下㗎啫」。

高等法院法官陳嘉信。(資料圖片)

「南太股份案」上訴判辭近95%抄自被告方陳詞

陳嘉信最近被爆出抄襲的案件是「南太股份案」,由「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一方入稟要求前妹夫朱嘉楨歸還股份價值400萬元的股份。陳嘉信於2024年9月13日頒下原審判決,裁定顧明均一方敗訴。

顧明均一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訴庭日前頒布判決指,陳嘉信的判辭有接近95%篇幅抄自被告方的陳詞,讓人不禁懷疑陳有否真正運用獨立思考,裁定顧一方上訴得直,並下令發還由另一法官重審。

2021年「黃道益活絡油」上訴案判辭有98%與原告書面陳詞相同

陳嘉信並非首次涉及抄襲。2021年,他裁定星洲藥業的「黃道人活絡油」等商品侵犯「黃道益活絡油」的商標,星洲藥業上訴時指判辭內容有98%與原告書面陳詞相同,2023年上訴得直,上訴庭強調司法抄襲對執行公義帶來不利影響,下令交由另一法官重審。

2018年「鷹君案」 上訴庭批評陳嘉信239段判辭有221段涉抄襲

另外,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孻子羅啟瑞2018年入稟指其三哥羅嘉瑞違反信託責任,要求法庭撤銷羅嘉瑞作為家族信託任命人及監護人的資格,並要求撤換家族信託受託人滙豐信託等,被陳嘉信剔除部分申索段落。羅啟瑞最終上訴得直,上訴庭提到陳嘉信在239段的判辭中,221段涉抄襲,部份為逐字抄襲或僅作少量字眼修改。

張舉能等嚴肅訓誡 陳嘉信曾表示明白和同意

事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嚴肅訓誡陳嘉信,他當時表示明白和同意。

香港終審法院大樓頂部佇立著著名的正義女神(泰米斯,Themis)蒙眼雕像,象徵著公平、公正與不偏不倚的法治精神。

司法機構最新稱要求陳嘉信接受針對性的培訓

司法機構最新表示,鑑於2023年至2024年的司法抄襲情況,司法機構已於2025年調整陳嘉信的工作,讓他主要負責審理無須撰寫判辭的刑事案件,以避免他在撰寫判辭出現大篇幅司法抄襲的情況。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將會對陳嘉信再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他接受針對性的培訓。

湯家驊。(資料圖片/林遠航攝)

湯家驊解自撰判辭重要性:向外界展現獨立思考 完全理解雙方理據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香港01》表示,法官親自撰寫判辭是為了向外界展現其已獨立思考、完全理解訴訟雙方的理據,「唔係一句都唔抄得」,但「你要畀人一個印象就係,你係有獨立去思考,明白個訴訟雙方個理據喺邊度。」他又指,即使某方勝訴,但亦有可能有部份理據有錯,應受到法官駁斥,若法官在判辭中大幅抄襲,會令人質疑其是否真正明辨對錯,損害法治精神。

《基本法》第89條有列法官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情況下的免職安排

《基本法》有關司法機關的條文,有提及法官免職事宜。《基本法》第89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才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

湯家驊:法官免職或會影響外界對香港司法體制的看法

湯家驊強調,《基本法》第89條所列的法官免職安排是十分嚴肅的程序,過程間或會影響外界對香港司法體制的看法,啟動前應詳細考慮。

被問「司法獨立」是否就是對不稱職法官的「擋箭牌」時,湯家驊認為司法機構自行處理體系內部的問題是合適,但認為同時都應考慮公眾觀感、公眾對於法官的信任等。

陳官改審理毋須撰寫判辭刑事案件 湯家驊同意情況不理想

對司法機構安排陳負責審理無須撰寫判辭的刑事案件,他同意情況不理想,未必能完全處理公眾觀感,「法官嘅主要工作係審案。如果你話法官唔需要審案呢,其實我唔係好知道究竟你係咪(應該)繼續做法官。」

湯家驊稱若法官自行提早退休無違反《基本法》

湯家驊又指,過往亦有法官自行提早退休,做法並無違反《基本法》,「問題就係佢肯唔肯自願退下㗎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