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政府食堂今起招標 不得賣酒及塑膠樽裝水
立法會早前三讀通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條例將於下周五(7月31日)正式生效,為重建後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提供法律基礎。今日(23日),政府產業署就位於皇崗口岸聯檢大樓港方口岸區地下二層部份地方的政府食堂租用權招標,租用期三年,並可按條文規定續租三年。
租約資料簡述提到,租期由政府產業署總產業經理指定的日期起生效,而該處所管理費現時定為每曆月12,205元,食堂提供的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飲品及塑膠樽裝飲用水,而除非得到業主批准,否則亦不得在該處所的自動售賣機售賣任何塑膠樽裝飲用。
租用期三年 可按條文規定續租三年
產業署今公布就位於皇崗口岸聯檢大樓港方口岸區地下二層部份地方的政府食堂租用權招標,租用期三年,並可按條文規定續租三年。
食堂為港方口岸區工作政府僱員及其他授權人士供應膳食
產業署指,該處所須用作經營食堂,為在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工作的政府僱員及其他獲皇崗口岸聯檢大樓管理委員會授權的人士供應膳食、小食、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飲品及塑膠樽裝飲用水)及其他食品。
管理費現時定為每曆月12,205元
租約資料簡述提到,租期由政府產業署總產業經理指定的日期起生效,而該處所管理費現時定為每曆月12,205元,食堂提供的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飲品及塑膠樽裝飲用水,而除非得到業主批准,否則亦不得在該處所的自動售賣機售賣任何塑膠樽裝飲用。
產業署指,招標公告今日已上載產業署物業網頁,有興趣參加招標簡介會的投標者須於七月二十八日或之前與產業署預約,而投標者必須於八月十三日中午十二時前把投標書放入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務署投標箱。逾期遞交的投標書概不受理。